财讯:中国的税负痛苦指数到底高不高?——中新网
最近,美国著名杂志福布斯公布了2009年世界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中国内地继法国之后位居世界第二。 这个排行榜一公布,就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排名到底推算什么? 我国的税负状况到底怎么样? 排名会给我国税制带来那些启示吗? 15日,记者采访了税务方面的专家。 (《深圳商报》12月16日)
在我的印象中,近年来,有些海外的调查机构和组织经常在中国的税收问题上有“不要生气”的感觉。
自从美国《福布斯》杂志从2000年开始隆重发布“税收负担痛苦指数排行榜”以来,中国的“排名”一直在上升,现在荣登“榜眼”的宝座。 “福布斯”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排行榜,即使选择数据渠道,也值得在统计方法和注意问题立场等方面进行讨论,反映中国税负痛感的“铁证”不真实,但不仅谴责海外排名,
另一方面,在某种意义上,纳税价格与税负痛苦指数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税务部门的征收价格下降,民众和公司的纳税负担当然也会下降。 但是,实际上,我国的征收价格与海外相比有“天地之差”,有“进一步提高”的倾向。 根据《中国税务报》的数据,我国征税价格从1993年的3.12%上升到现在的5%~6%。 美国的征税价格仅为0.58%,新加坡为0.95%,澳大利亚为1.07%,日本为1.13%,英国为1.76%。 很明显,超过美国征税价格十倍以上的中国税务,将价格转嫁给纳税人,最终让纳税人尝到税金的负面痛苦。
除此之外,隐性税金的负面不断出现,加重了纳税人税金的负面痛感。 在特殊国情下,宏观税负需要缴纳的47种税种,增值税和公司所得税税率比周边国家高得多,此外,税金的隐性税负还继续加在纳税人身上。 例如,像普通纳税人一样,必须购买税务机关的软件系统,必须配置计算机、软件、打印机、扫描仪等。 现在发票都是用机器印刷的。 不购买这个系统的话就不能打开增值税发票。 另外,国地税分家还会增加纳税人的隐性税负。 在海外,有些国家也有联邦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但彼此不相容,所以很有效率。 例如,美国的一些地方政府不设立税务局,而是委托联邦税务局收税。 在国内,一种共享税种经常在两个税务局领取。
另外,税务部门征收管理模式的“死板”和“僵化”增加了纳税人的税负。 税务部门在征收过程中,往往忽视许多现实情况,用“一刀切”的方法简单地解决许多混合问题。 最典型的是征收税金。 不管有没有房贷,无论是否赡养老人,总之超过征收点的话,一律交税。 毕竟税收征管变得灵活后,关系到税务部门的管理价格和征收管理能力,所以税务职能部门着眼于自己的利益,把征收管理的便利留给自己,把负担乃至损失全部拨给社会。 这种行为,轻而易举就是“行政懒惰”,重而易举就是典型的官本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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