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家养藏獒伤人,铲屎官别想逃避责任!
本篇文章1072字,读完约3分钟
福清法院
传达法治的好声音
关注。
近年来,随着城市居民
养的宠物数量在增加
养狗对人造成损害的事情经常发生
特别是藏獒的大型犬
如果对人发动攻击
结果完全不难想象。
最近,福清法院结束了审查。
饲养动物的损害责任纠纷
饲养西藏凶猛
突然伤人
后来魏某把游姐姐送到医院治疗,垫付了3000元的医疗费。
因伤势严重,游姐曾在多家医院住院治疗,魏某不愿意负担其后的治疗费。
经过多次协商,没有结果后
游姐的起诉书将魏某起诉到法院
审判现场
双方各持己见。
审判过程中,游姐提起了诉讼。
2019年6月16日中午,我在家里的菜园工作。 魏某家的花园在我菜园旁边。 当时魏某养的藏獒没有被锁链拴起来,无缘无故跑来撕我,挣扎的时候掉在另一道菜上。 咬了我之后,藏獒回到了花圃。 我害怕了,从另一条路转到了马来西亚的路上,西藏凶猛又准备去马来西亚的路上撕我,幸运的是在路上等待红绿灯的汽车司机赶走了我报警。 警察了解情况后,请魏某送医院。 事故发生后,伤情严重,我去多家医院治疗,被鉴定为十级残疾。 但魏某垫付3000元医疗费后不再认识,因此要求法院赔偿魏某赔偿我剩余经济损失。
审判中,魏某进行了辩论。
游某确实系了我的狗咬伤,游某有重大过失,受伤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事情很高,有“骨质疏松症”。 而且,我也没看见咬有藏獒的人。 对一个在外村民游泳的人,我误以为我的藏獒在咬人,抱着屏住呼吸的态度,拿出了3000元钱。 所以我不同意游某的“被我家藏獒咬了”的主张,要求法院驳回游某的诉讼请求。
法院的判决
饲养员必须承担责任
魏某饲养有攻击性的动物,没有履行慎重管理的义务,因此该动物攻击游某,造成游某受伤的损害结果,魏某必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魏某已经支付的医疗费依法打折,必须向旅行某赔偿各损失共计67870.97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魏某再次判断应赔偿某种损失67870.97元,金限制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饲养动物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饲养大型猛狗,饲养犬科动物必须系上安全绳以免伤害别人。 另外,遇到宠物侵权的,侵权人必须立即保存相关证据。 侵权人遭遇宠物侵害后,第一时间报警,取附近的监视录像,用手机拍摄饲养人的宠物、本人的受伤情况、事件现场等,确认饲养人的身份新闻,固定证据,受伤后立即去看医生。
本文由福清法院从媒体制作中心出品
请指示转载。
很长
按钮。
关
注
原标题:《在家养藏獒的人,捞屎的官员不要逃避责任! ”。
阅读原文。
标题:财讯:家养藏獒伤人,铲屎官别想逃避责任!
地址:http://www.mnscw.cn/syxx/3412.html
免责声明:民生财经杂志网致力于提供权威、全面、专业、及时的财经资讯,的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民生财经杂志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