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黑龙江延寿杀警越狱案二审开庭,一审三被告人两死刑一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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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瞩目的黑龙江延寿县看守所“9.2”警察越狱事件新进展。 根据黑龙江省检察院的官网,4月15日黑龙江省高院二审开庭审理此案。 在此之前,哈尔滨中院于去年11月13日在一审中判决了该事件的被告人高玉伦、王大民死刑,李海伟被判无期徒刑,王大民、李海伟随后上诉。 年9月2日,被关押在延寿县看守所的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杀死看守所的民警逃走,但李海伟、王大民分别于当月3日晚和4日凌晨被捕。 高玉伦9日半逃亡,被亲戚举报后被捕。 事件发生后,黑龙江全面整顿延寿县看守所,检察机关介入后,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的监督人。 之后,延寿县看守所所长张阁群、主管看守政业的副所长范德延、延寿县公安局主管看守所业的副局长张秀利都受到了判决。 事件回顾:据哈尔滨市中院一审,高玉伦、王大民、李海伟三人因涉嫌犯罪被关押在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所101监狱。 高玉伦,王大民面临重刑,计划制服看守所值班民警越狱,准备犯罪工具,李海伟也参加了。 年9月2日4点30分左右,值班民警段宝仁把高玉伦从101监狱提升到看守所值班室内。 王大民,李海伟逃出监狱在值班的室外等待犯罪的机会。 3人杀害值班的民警段宝仁后,按照事先计划,在民警衣柜里找到警服换回后,逃出了看守所。 李海伟、王大民、高玉伦分别于年9月3日、4日、11日被捕归案。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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