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河南拟撰改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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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河南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在郑州召开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8项地方性法规要求会议变更“打包”评级。 其中,《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15条第1款的计划变更为“提倡包括再婚夫妇在内的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编纂《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八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的证明,2019年10月,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了《中国共产党中央的再三和完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体现 其中确定了优化生育政策和提高人口质量的要求。 为了贯彻中央最新精神,结合全面两婴政策实施后河南省人口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维护河南省大众生育权利,对《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原条例15条是为了提倡一对夫妇生两个孩子。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要求生育的夫妇,可以被批准再次生育: (1)夫妇双方共生两个孩子,且未共同生育孩子的情况(2)经鉴定的两个孩子都是非遗传性病残儿童,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包括再婚夫妇在内的一对夫妇开始提倡生两个孩子。 已经生了两个孩子,一对孩子被鉴定为非遗传性病残儿童,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被认为医学上可以再生的夫妇,经批准后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另外,条例第35条变更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生很多孩子,分别在发现违法行为时按照男性和女性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上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支配收入的3倍征收社会抚恤金 资料来源/大河报·; 大河客户记者/段伟2642原标题:《河南计划改计划生育条例》原文
标题:财讯:河南拟撰改计划生育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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