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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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共经费管理的通知
财务报表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年城乡统一,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来,综合来看,学校正常的教育、教育、教育活动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但是,最近,以重视不足、财力困难、学校管理基础薄弱等理由,在义务教育学校的公共经费预算安排、资金支付、录用管理等方面,也有一些问题变得突出了。 为了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的公共经费管理,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现在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经费分担责任和管理责任
义务教育是教育事业的关键。 为了保障义务教育学校正常开展教育教育活动,各级财政按规定分担的公共经费必须及时足够不足。 各地必须切实提高认知,采取更有力的监督制约措施,确保省以下各级财政分担公共经费的责任的落实。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敦促市县财政、教育部门根据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相关财政改革的要求,及时优化本地区的学校财务管理体制,按时足额支付义务教育学校的公共经费,严格拖欠经费 县级教育财政部门要实行经费管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预算和财务管理,规范公共经费的采用,优化清算程序,保障学校的合理费用索赔,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行。
二、切实规范公共经费支付管理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要求安排库存,直接资金管理范围内的资金要严格执行直接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公共经费必须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支付给最终受益人。 县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加快公共经费预算的执行进度,立即将直接资金支付的消息引入资金监测系统,跟踪支出的进度和趋势。
三、切实加强义务教育学校预算财务管理
县级教育、财政部门要督促学校严格按照预算批准的资金规模和规定标准执行,严格审查支出,各项支出要根据实际列支敦士登,严禁虚列虚枝、虚报假枝、挪用。 严禁统一根据标准配额规定的学校公共经费,在当地集中开展新闻化建设、教师培训等专业事业。 学校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按规定编制学校年度预算,掌握预算执行,细分公共经费支出范围和标准,按照轻重缓急的大体合理合规安排采用公共经费,依法进行相关财务 严禁将公共经费用于人工费、基本建设投资、债务偿还等支出。 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加强会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管理和会计水平。
四、加强完全的经费监督管理机制
省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多次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加强财政教育经费监督管理机制,定期管理义务教育学校的公共经费开展审计,完全利用相关情况系统,动态跟踪公共经费的支付、录用等情况 进一步认真财经纪律,加大问责力度,给预算造成延误,及时注意延缓资金的地区,促使纠正。 关于侵占、挪用、阻止、扣除公共经费的问题,依法对有关负责人认真解决。
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
年11月19日
资料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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