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工信部:同意中国信通院设立域名根服务器及成为运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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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通信研究院。
工信部信管函〔〕30号
中国新闻通信研究院:
你院关于设立域名根服务器(l根镜像服务器)及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的申请收悉。根据《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工业和新闻化部令第43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设立域名根服务器(l根镜像服务器)及成为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负责运行、维护和管理编号分别为jx0013l的域名根服务器。
二、你院应严格遵守《网络域名管理办法》、《通信互联网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及关联法律法规和领域管理规定,接受我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树立符合我部要求的新闻管理系统,并与我部指定的管理系统对接,保证域名根服务器安全、可信运行,为客户提供安全、方便的域名服务,保障服务质量,保护客户个体新闻安全,维护国家好处和客户权益。
三、你院应当制定并不断完整域名根服务器及域名根服务器运行机构的管理制度;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域名根服务器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从业,树立固定的联系机制;选择具备资质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为域名根服务器提供接入服务;域名根服务器机房地址、网络协议(ip)地址和自治域(as)号码等新闻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之日前15日以书面形式报送我部。
四、你院应配置必要的互联网资源以及互联网和通信应急设备,制定切实比较有效的互联网通信保障和互联网与新闻安全应急预案,设立、配备专职互联网与新闻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树立健整个网络络与新闻安全制度与保障措施,树立相应的业务与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数据备份等必要的技术手段,定期报送新闻,服从我部的统一指挥与协调,配合开展关联测试和演练,遵守相应的管理要求。
五、你院应当在每季度结束后的5个从业日内将域名根服务器上一季度的业务开展情况、安全运行情况等新闻报送我部(传真:010-66037097;电子邮件:domain@miit.gov)。
六、你院在运行、维护和管理域名根服务器过程中遇到问题,需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我部。
七、此批复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比较有效期为5年。
此复。
工业和新闻化部
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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