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搞权色交易、享受“管家式”服务,青海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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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对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贾小刚的重大违纪问题进行了起草审查调查。 调查显示,贾小刚作为长期在检察机关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放弃了初衷使命,失去了纪法的基础,权利要求我,在案件中要求我,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 以他人名义收钱,隐瞒违法事实,避免组织审查调查。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接收民营企业广告主的礼物和提供的服务。 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要求报告个人下落,在部署复员军人的过程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 违反廉洁纪律,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进行权利色交易,约定和帮助别人承包工程项目。 违反员工纪律,违反参与司法活动。 违反生活规律,贪图享乐,享受“管家式”的服务,生活腐败堕落,追求低级趣味。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索取别人的钱。 金额巨大,构成重大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犯罪。
贾小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实务纪律、生活纪律,严重损害检察机关形象和公共说服力,党中央持续全面严格治党情况的,不收敛,不收手。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政务处分法》、《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委会议研究和报告,经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委批准,向贾小刚排除党籍处分 因涉嫌征收其违纪所得的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将相关财产与案件一起移送。
贾小刚简历
贾小刚,男,汉族,1967年1月出生,河南安阳人,研究生学历,1987年10月就职,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9月至1987年10月河南大学法律专业学习
1987年10月至1991年9月河南省安阳市行政干部学校教师
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民事诉讼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994年7月至2000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正科级干部。
2000年5月至2002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处级干部。
2002年2月至2007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民事检察处处长。
2007年10月至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副厅长(期间:年12月至年12月就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年12月至2019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检察官、二级高级检察官。
2019年2月至2019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厅副厅长、检察官、一级高级检察官。
2019年3月至年9月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正厅级)、一级高级检察官。
年9月被免除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原标题:《做权利色交易享受“管家式”服务,青海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被“双开”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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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财讯:搞权色交易、享受“管家式”服务,青海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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