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高清无码实名曝光!这10人请速来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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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代码法宣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第309期▼
以下被执行人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的明确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现在发表不履行义务人的消息。
01
被执行人陈南,男,1976年8月11日出生,住在缙云县镇庙后村。
陈南在缙云县人民法院有两起未决案件,张某等人的劳务工资共计30,880元和利息应该偿还,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经立案执行,至今陈南还没有履行。
02
被执行人潘馀,男,1979年8月31日出生,住在缙云县双溪口乡某潘村金岭脚。
潘馀在缙云县人民法院有两起未决案件,应该偿还李某等人的款项共计112,960元和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经立案执行,至今潘馀尚未履行。
03
被执行人陈小军,男,1977年12月18日出生,住在缙云县五云街道大桥北路盘山一巷。
陈小军在缙云县人民法院有5起未决案件,应该返还吴某等人的钱共计747,897.22元和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经立案执行,至今陈小军还没有履行。
04
被执行人蔡建云,男,1960年8月2日出生,住在缙云县五云街道蓬莱花苑。
蔡建云在缙云县人民法院有10起未决案件,张某等人的款项共计1,980,000元,应偿还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经立案执行,至今蔡建云尚未履行。
05
被执行人朱万云,男,1992年5月17日出生,住在缙云县新碧街道新西村紫凤。
朱万云在缙云县人民法院有两起未决案件,周某等人的款项共计137,092.05元,应偿还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经立案执行,至今朱万云尚未履行。
06
被执行人叶伟强,男,1967年1月1日出生,住在缙云县前路乡姓叶村溪东。
叶伟强在缙云县人民法院有4起未决案件,吕某等人的款项共计1,531,333.2元,应偿还利息,缘云县人民法院已经立案执行,至今叶伟强尚未履行。
07
被执行人李张家,男,1982年3月13日出生,住在缙云县新建镇丹所在地村南路。
李张董在缙云县人民法院有三起未决案件,应该偿还李某等人货款共计68,293元和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经立案执行,至今李张董尚未履行。
08
被执行人尚卫星,男,1957年8月15日出生,住在缙云县新碧街道姓尚村。
尚卫星在缙云县人民法院有7起未决案件,应偿还丁某等人货款共计233,294.72元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经立案执行,至今卫星还未履行。
09
被执行人孙国法,男,1969年1月5日出生,住在缙云县镇和联村社后石板巷。
孙国法在缙云县人民法院有4起未决案件,应该偿还吕某等人的款项共计2150,000元和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经立案执行,至今孙国法尚未履行。
10
被执行人吕世平,男,1961年1月16日出生,住在缙云县镇朝阳区。
吕世平在缙云县人民法院有3起未决案件,应偿还赵某等人的货款755,623.78元和利息,缙云县人民法院已经立案执行,至今吕世平尚未履行。
以上消息是去年11月4日提取的
欢迎广大群众提供执行线索。
通报电话: 0578-3315052
邮寄地址:缙云县黄龙路52号
缙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
资料来源:缙云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高清无码实名曝光! 这十个人赶紧还钱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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