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非正常上访,一条走向犯罪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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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是我国法律赋予公民的正当权利,我国设立信访制度,是人民处理正当问题而设置的途径,国家支持人民按照程序、规定逐步信访,但无理由违反程序
最近,梅列法院审查了一起非法访问的刑事案件。
事件的回顾
壹
三级法院的许多文书判决生效已经好几年了
郑某被告承包给三明市园艺场的果园土地于2005年在泉三高速公路建设中被政府依法征收。 郑某因不满补偿问题,年向梅列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梅列法院同年作出判决,由于郑某没有证据说明提出的补偿额的合理性,法院判决驳回了郑某部分赔偿的诉讼请求。
郑某被一审判决后,不满的判决结果旋转就上诉了。 三明中院经过审理,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
郑某不服二审判决,又向省法院申请再审。 省法院经过审查明确了生效判决的认定事实,判断适用法正确,于年11月25日裁定驳回郑某的再审申请。
经过两年的认真处理和严格审查,这个案件终于尘埃落定,郑某没有放弃,决定走上漫长的信访之路。
贰
多年越级访问多次抵抗但都是无辜的
复审结果出来后,郑某不服判决,不断申诉,多次利用国家重大活动和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访问北京中南海周边、北京天安门周边地区的非访问受理区域,向地方政府施加压力,满足地方政府无理要求
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对郑某先后训诫了11次,但由于地方国家机关相关部门进一步派遣人员忠告郑某,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对郑某的上述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后,依然考虑纠正
叁
属于非法访问依法作出判决
梅列法院审理的结果是,郑某被告是文盲,第一次不知道禁止在北京中南海、天安门周边地区等地访问,认为应该接受当地警察的忠告、教训后悔改。 但是,郑被告自某年以来,访问了北京中南海、天安门周边地区11次,被当地警察训诫了11次,但因受到行政处罚2次,没有悔改。 被告人郑某主观表明,通过对北京中南海、天安门的非法访问,向地方政府施加压力,扰乱了国家机关的就业秩序。 另外,被告人郑某有异常的访问行为,而且地方国家机关部门多年派遣人员回来,产生了额外的巨大财政支出。 郑某被告的非正常访问行为,多次扰乱国家机关的就业秩序,受到行政处罚也不纠正,因此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经成为扰乱国家机关就业秩序的罪过。 郑被告多次利用国家重大活动和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进入北京在非访问场所表明需求,对地方政府施加压力,而且审判后和审判中还没有悔改的表现,因此必须受到重罚。
8月29日,梅列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郑某犯有扰乱国家机关就业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原稿来源:梅列法院
饭,何凡,周泽文
标题:财讯:非正常上访,一条走向犯罪的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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