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江苏启东楼市新政:非启东籍居民购房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江苏省启东市楼市限购再升级 4月1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政府官方媒体发布新闻,当地发表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和快速发展的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市场。 指出限制非启东籍居民在市的商品住宅交易行为。 从文件试行之日开始,非启东籍居民在启东购买手房的话,从网上签字之日起3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非启东籍居民在启东购买二手房的,从产权变更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本意见将从年4月2日开始试行 启东市是江苏省南通市托管的县级市,位于江苏省最东端。 崇启大桥全面开通后,启东已经融入上海一小时经济圈,从启东45分钟到达上海自由贸易区,50分钟即可到达浦东国际机场。 南通市3月29日公布的住房公积金新政表示,从3月30日开始,南通市住房公积金两套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将调整为40%,启东市将听从执行。 而且,一个半月前,启东市调整过当地的楼市。 2月14日,启东市住建局与启东市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计局联合发表了《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健康稳步发展的意见(试行)》(启住建规则〔〕1号)。 这个意见从以下八个方面规范各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经纪机构:一是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合理把握土地供应节奏。 二是加快土地开发利用,严格经营用地合同管理。 三是提高预售楼形象进度的审查标准。 四是严格实行商品房销售价格备案制。 五是严格的商品住宅合同网签备案管理。 六是加强商品房销售现场的新闻公示管理。 七是严格实行正牌定价和“一价清”制度。 八是通过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销售,通过发布虚假房源新闻、捏造或发布涨价消息制作恶意炒作。 这个意见从2月6日开始实施,试行期间暂定为1年。 以下是进一步推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和快速发展的意见(试行)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计局关于国家房地产的“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市场分类控制、城市措施的 合理吸引房费,进一步推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快速发展,目前提出以下意见:一、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合理把握土地供应节奏(一)提高住宅用地供应力 为了比较有效地增加住宅供给,适当地增加住宅用地的供给总量,在市区、开发区、新城区等房价增加较大的区域增加住宅用地的供给量很重要。 (2)严格控制土地供应节奏 加强土地供应和房地产市场联动机制,在住宅库存量大的区域减少或暂停住宅用地供应。 适当控制商家混合用地和商业事务用地供应量,保持房地产用地市场供需平衡 二、加快库存住宅用地开发进度,加强转让土地的监督管理(一)加快土地开发利用 对于转让的经营性土地项目,促使房地产开发公司加快开发 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根据土地转让合同约定的开工、竣工时间开发建设,立即上市各种房源。 (二)加强土地整治监督 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提高专业整顿和整理力,严格依法调查土地闲置和炒作的行为。 对闲置一年以上的土地按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 依法收回闲置两年以上的土地。 对于因自己的原因闲置土地、拖欠土地出让金、不按照土地转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行为的公司,必须限制参与土地市场的竞争购买。 三、完善房地产项目预售管理,提高预售条件(一)提高预售大楼形象进度审查标准。 年2月6日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预售申请时的施工形象进度必须符合以下标准:完成主体结构7楼(含7楼)以下4楼的关闭。 8楼以上的东西完成主体结构的一半,但至少必须在7楼以上。 在地下室建设的情况下,按照地下1层折叠成地上2层的标准扣除相应的层数。 关闭低层住宅、独立商业、办公室、服务类等建筑完成结构 未达到上述施工形象进度标准的,一律不接受预售申请。 (二)提高预售楼预售规模的审查标准 年2月6日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预售申请时的预售规模必须符合以下标准:商品住宅项目建筑规模在40万平方米以上的,每期预售许可面积为10万平方米(尾盘除外)。 商品住宅项目的建筑规模必须在10万~40万平方米之间(含10万),每期的预售许可面积必须在5万平方米以上(尾盘除外)。 建筑规模在5万~10万平方米之间的,每期的预售许可面积必须在3万平方米以上。 小于5万平方米的项目或尾盘一次不得重复商品房的预售许可 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必须在楼以下 项目的建筑规模取决于计划许可证的记载面积 四、加强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编制备案和明码标价(一)严格执行商品房价备案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的指导,科学合理明确申报价格,实际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备案价格。 同一项目分割申请预售的,前后批次申请间隔时间在6个月以内的,本批次申请备案平均单价不得超过前一批同类住宅的实际成交平均单价。 前后批次申请预售时间超过6个月的,本批次申请预售楼盘视为新开盘项目。 新开设的项目申请平均单价不得超过相邻楼盘或类似楼盘年12月的实际成交平均单价。 在申请备案的销售房源中,最高单价不得超过该建筑物备案平均单价的20%。 不得通过提高车位、车库、阁楼等附属设施的价格、增加装饰装饰装饰等方法提高或变更住宅的售价。 市住建设局负责验证备案价格,市发改委根据市住建设局验证的价格进行价格备案。 (二)严格管理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 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对签约的网上合同及时提交备案,严格执行商品房的购买实名制。 备案的网上购买合同需要变更或取消时,按照《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变更和解除行为的通知》(启住建〔〕90号)的规定执行,房源变更和取消的次数限制为一次。 被取消网签合同备案的房源,必须在该开发公司发布到启东房地产热线( qdfdcy )网站后2个月后,以原来的销售价格以下公开销售到市场,不得指定购买者。 (三)严格执行正牌价格和“一价清”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认真执行正牌价格和“一价清”制度,不要一次重复公开所有准销售房源和各住宅的备案价格,要利用虚假或令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欺骗客户进行交易。 五、加强销售现场商品房公示管理,公开销售新闻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0天内不要反复向社会公开所有可销售的房源、销售价格和开盘方法,按规定在销售现场的显著位置公示,房源的 六、规范房地产销售行为,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销售,不得出现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发布虚假的房源新闻和广告。 捏造或分发涨价新闻的恶意炒作,误解市场支出,从而提高房价,扰乱市场秩序。 不满足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销售商品房的销售条件,通过购买、预约、编号、vip卡发行、投资资产管理等方法领取或变更存款、预约金,借机器提高价格。 按住刻度盘惋惜,变态囤积房间的源头。 商品房价格不明确,除了价格以外加价出售。 用捆绑销售和附加条件等方法让购买者接受商品和服务。 多卖一间。 房地产商投机炒作房地产商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辟谣,误解市场预期,提供虚假说明,扰乱市场秩序。 发现上述行为后,市相关部门依法对相关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严格调查,对房地产开发公司暂停该开发公司名称,批准所有项目的预售申请3个月,关闭该开发公司名称,所有项目的商品房网上签名 七、限制非启东籍居民市的商品住房交易行为 从文件试行之日起,非启东籍居民在启东购买手房的话,从网上签字之日起3年内不能上市交易。 非启东籍居民在启东购买二手房的,从产权变更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八、本意见从年4月2日开始试行 本市相关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依照本意见执行。 在执行本意见过程中,国家、省、市发表相关政策的,依照上级政策的规定执行。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民代表大会执行、政协执行、市法院、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人民团体 启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年4月1日发行(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标题:财讯:江苏启东楼市新政:非启东籍居民购房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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