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互金协会:商业银行未通过测评不得继续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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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络金融协会网站于11月15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贷款资金储蓄管理业务的通知》,评价合格的商业银行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网络贷款资金储蓄管理标准进行网络贷款资金储蓄 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贷款资金储备事业的通知
2019年11月1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网络贷款风险专业整顿联合事业室开展网络贷款资金储蓄业务的商业银行:
为了规范商业银行网上信贷资金存储业务活动,网络贷款风险专业整顿事业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网上信贷整顿事业)与中国网上金融协会共同进行了“网上贷款资金存储管理评价” 根据网贷资金储蓄管理业务的开展情况和网贷资金储蓄管理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目前进一步加强网贷资金储蓄管理相关业务的通知,如下。
一、评价合格的商业银行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和网贷资金储蓄管理标准开展网贷资金储蓄管理业务,评价不合格的商业银行不得再开展网贷资金储蓄管理业务。
二、评价比较有效期为2年,从通过评价之日开始。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对比较有效期内的商业银行组织负责定期检查,商业银行应立即修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没有修正力或存在严重问题的情况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应取消评价合格的资格
三、评价合格的商业银行必须向中国网络金融协会提交网贷资金储蓄管理数据,中国网络金融协会负责数据交叉检查核查业务,切实防范风险。
四、评价合格的商业银行发生与网上信用资金储蓄管理相关的重大几个事项时,必须立即向中国网上金融协会报告,中国网上金融协会根据情况及时或定期向全国网上信用维护报告 重大的一些事项包括网贷资金存储系统的重要变更(例如添加合同获取接口、开户、资金管理、新闻管理等重要变更的一些事项等)、添加或退出网贷机构、网贷 其中,如果所有网贷机构退出,则认为商业银行退出了网贷资金储蓄业务,今后恢复网贷资金储蓄业务应再次进行评价。
五、评价合格的商业银行慎重开展网上信用风险专业建设及网上信用资金储蓄管理的相关监督管理和自律管理要求,追加网上信用机构, 切实解决变更及退出等相关情况通过评价的商业银行明确结束网上信用资金储蓄业务时,要向网上信用机构确保合理的过渡时间,确保完成相关资金、新闻及系统等的转移和对接,
网络贷款风险专业领域整治事业指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网上金融协会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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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财讯:互金协会:商业银行未通过测评不得继续开展网贷资金存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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