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桂林警方通报“女子家中遭性侵暴力不立案”:事实无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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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桂林警信5月30日消息:年9月5日,诸葛某芳与姐夫陈某在小事上发生矛盾,被陈某殴打。 阳朔城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依法传唤陈某出事,将诸葛某芳送去医疗治疗。 事件发生后,诸葛某芳经过多项咨询,其受伤情况只达到轻微创伤,这长期不配合公安机关的事件调查,因此,直到2019年3月5日,诸葛某芳才合作制作了笔录。 2019年4月2日,阳朔县公安局殴打他人行政拘留陈某。 同年11月25日,公安机关因无法认定陈某强奸诸葛某芳的事实,制作了不立案决定书发给诸葛某芳本人。 这个决定受到检察机关的监督 诸葛某芳向陈某提出经济赔偿,由于双方意志不一致,公安机关建议诸葛某芳向法院提起诉讼。 现在网上出现的不真实言论歪曲事实,损害国家机关的信用,在社会上产生不利影响,公安机关展开调查,收集证据,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原题《网传“阳朔女宅遭受性侵犯,警察不会立案”的情况通报)(本论文请从澎湃信息下载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下载“澎湃信息”APP )
标题:财讯:桂林警方通报“女子家中遭性侵暴力不立案”:事实无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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