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沪港通”交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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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社上海4月30日电(记者李佳佳)上海证券交易所29日晚发表了《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机构试验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表示“沪港通”可以进入实质性的技术开发期”
当晚发表的《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确定了“沪港通”的股票范围、限额控制、交易时间、收款安排、投资者的适当性和权益证券的处置等6个重要问题的细节。
目前“沪港通”沪股通股包括上证180指数成股、上证380指数成股及a+h股上市企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风险警告的股票(即st、*st股票)和外汇报价,买卖的股票(即BT股票)不在这个范围内。 港股通股包括恒生综合大型股票指数的成股、恒生综合中型股票指数的成股及a+h股上市企业的h股。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计算公式,交易当天余额=每日额-买方申报+卖方成交+买方申报取消和驳回+买方交易价格低于申报价格的差额。 值得注意的是,当天金额的余额是在连续竞价阶段采用的,双方交易所中止接受当天继续的购物申报,但依然接受抛售订单申报,也就是说,如果满额,则“停止购物出售”。
考虑到沪港通两个业务方向的特殊性和差异性,《征求意见稿》中还规定了沪股通股票交易的特别制度安排。 例如,交易方法仅限于竞价交易,暂时不支持大宗交易。 订单类型仅限于价格限制委托等,这些与现有的a股交易不同。 香港股通尽量不改变内地投资者的交易习性。 具体安排中,香港股通股票交易保存了指定交易、第三方存款、国内证券企业前端控制投资者资金和证券等a股交易相关方法。
《征求意见稿》也确定了香港股通投资者的准入条件,即个人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余额的总和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 另外,还增加了“具备香港股通股票交易和外汇风险管理的基础知识,通过本所会员测试”的详细要求。
香港股票流通股票的交易部分比上海股票流通股票的交易部分规定的复印件多,首先考虑到内地投资者对香港市场不熟悉,尽量做出与a股交易不同的特别制度安排,保护内地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标题:财讯: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沪港通”交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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