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财政部:对保险保障基金继续予以税收优惠政策
中新网3月1日电中国财政部今天发布关于保险保障基金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据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对保险保障基金继续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通知,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保险保障基金企业)对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取得的以下收入免除公司所得税:1.国内保险企业依法缴纳 2 .依法取消或破产保险企业清算财产得到的受益收入和向相关负责人的索赔所得,以及依法从保险企业风险处置中得到的财产转让所得。 3 .捐赠收入4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5 .购买国债、中央银行、中央公司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利息收入。 6 .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取得的收入。
其次,对保险保障基金企业根据《管理办法》取得的以下收入免除营业税:1.国内保险企业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2 .依法取消保险企业清算财产或向破产获得的收益收入和相关负责人索赔
标题:财讯:财政部:对保险保障基金继续予以税收优惠政策
地址:http://www.mnscw.cn/jjzc/808.html
免责声明:民生财经杂志网致力于提供权威、全面、专业、及时的财经资讯,的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民生财经杂志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