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公诉人讲述“特大跨境电诈案”:恢复返乡订票记录锁定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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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没有被检查……”“泄露了个人消息。 通报时请按*键…”“涉嫌经济犯罪。 提供财产详细情况时,请按#键转发检察院……”才是用“语音包”发送、自动转发的方法。 12月21日,中国首次将台湾犯罪嫌疑人从国外带到大陆进行司法审判的电信诈骗案件,即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法依法审查、公诉的“413”跨境电信诈骗系列案件(以下称“413事件”)之一 本案起诉人之一,该院金融犯罪检察部副主任孙晴检察官详细解决了这个大重要事件。 审判现场 ; ; 京法网事图专业化小组的事件效果明显是去年11月2日,“413事件”正式移送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法院审查。 对“413事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北京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最高检察院公诉厅和北京市检察院公诉部门指导监督,二分法主管公诉的副检察长张朝霞担任第一起诉人,金融检察、网络和电信犯罪检察等专业化事项 公诉集团检察官们立即开启了“白加黑”“5+2”模式,由于此案犯罪手段具有远程、非接触性等优势,案件新型难度、专业性强,二分法将专业平台、专业工具、专业素质“三位一体”专业化 检察官们发现这件事的发生是戏剧性的。 年11月29日,肯尼亚首都内罗毕的别墅突然起火,内罗毕当地居民通报。 警察赶到救援时,别墅里住着很多中国人,同时房间里有很多电话、语音网关、电脑等,被怀疑是电信诈骗的“蜂箱”。 之后,警察逮捕了该据点的所有犯罪嫌疑人,其中台湾的犯罪嫌疑人23人(其中1人用别的案件解决),大陆的犯罪嫌疑人13人。 肯尼亚警察认为,这些嫌疑犯涉嫌违反了该国“非法安装电信设备罪”。 这个别墅的地址是“46号”,所以事务员称之为“46号点”。 为了依法打击跨境电信诈骗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的海外外交部和公安部与肯尼亚方面进行了很多谈判,年4月5日,肯尼亚警察终于同意遣返“46号据点”的张家祥等36名犯罪嫌疑人。 没想到中途还会发生波澜 年4月8日,在36名嫌疑犯被遣返回国之前,肯尼亚警察观察到了在机场的可疑行动。 据警察说,当天的嫌疑犯上厕所的人数很多,频率很高。 紧急搜查的结果是,警察在拘留嫌疑犯的机场车站的厕所里没收了手机。 在这个手机上,肯尼亚警察发现了十几个台湾大陆地区的电话号码和可疑的信息。 据此,4月8日,肯尼亚警察摧毁了另一个跨境电信诈骗据点“201号据点(别墅标识号码为201 )”,逮捕了张凯闵、林金德等台湾嫌疑人22人,大陆嫌疑人19人。 经过协调,肯尼亚警察将“201号据点”和“46号据点”的77名嫌疑犯、物证交给大陆警察,共同回国。 年4月13日,公安部指定负责搜查的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将77名嫌疑犯押送北京。 “这是中国第一次将台湾犯罪嫌疑人从国外押送大陆进行司法审判。 因为4月13日是护送嫌疑人回京的日子,所以称为“413事件”。 ”孙晴说 公诉组退回两次补充检查,在管理欺诈集团“企业制”优势的案件中,“413事件公诉组”因证据审查极为严格,案件时间紧迫而不降低证据标准。 因此,公诉小组重视审前程序的主导作用,根据程序和实体两方面的证据情况进行了细致的整理,制定了详细的补充搜查大纲,前后两次返回了补充搜查。 第一次补充搜查后,公诉小组又诱惑搜查机关重新拿出重要证据。 最终,形成了21本补充搜查卷,为案件的审查和提起公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个特大电信诈骗事件中的犯罪组织框架与通常的犯罪组织不同,表面上看起来像是“企业”,其实,这只是“隐身衣”。 孙晴说,“这个所谓的‘企业’组织管理者来自台湾,比如本案的被告人张凯闵、林金德、张家祥等,在国外建立欺诈据点,从台湾和大陆招募人员,进行训练,按照严格的分工,实施跨境电信欺诈犯罪, 以被告人之一来自东北的韩刚为例,被台湾林金德被告招募,先后多次出国从事电信诈骗活动。 之后,应林金德等人的请求,在家乡聚集多个老乡去肯尼亚“打工”,成为所谓的“服务员、服务员”。 实际上,“咨询员”是在“职场”中担任“一线”“二线”“三线”对应角色的电信骗子。 “46号据点”“201号据点”只不过是跨国诈骗组织的“电话集团”所在地。 犯罪干部俗称“金主”、远程出赃的“取款集团”、提供通信保障的“通信集团”、制作“谈术表(欺诈脚本)”的“脚本集团”,分别位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互不交叉。 韩刚等人到达“窝点”后,接受一定的训练后参加“三步走”电信诈骗活动:第一步,“窝点”专业的电脑手机(1~2名)每天通过网络向中国大陆地区的居民群发语音包。 电话号码可以随时更改。 因此,大陆居民如果收到固定语音电话“快递未被检查……”或“医疗保险的消息有误……”的人想知道更具体的消息,语音电话请接收者按“数字键”,按下后“一线”。 第二步是,“一线”如果成功加深受害者的怀疑,则进一步欺骗受害者“因为泄露了个人消息,需要通报,请按*键转发给公安机关”。 然后,冒充民警的“二线”登场。 他们通常欺诈经验丰富,向受害者传达消息。 “你的个人账户涉嫌犯罪。 需要进一步检查。 请把你名下的资金汇款到司法机关的“专业账户”。 我们会进一步审查。 “审判现场 ; ; 京法网事图只要受害者一到“第二步”就付钱,如果有疑问,“第三步”“二线”就会引导受害者寻找检察机关,出现“按#键,用电话转移到检察院”和“三线”。 “三线”在“据点”中欺骗“业务”,往往是更熟练、语言表现力更高的人。 “201据点”有台湾的“三线”王琨。 他在海外受过高等教育,投资失败,债台高筑,为了“赚钱快”来到了肯尼亚。 “发生‘走三步’和‘汇款’时,网站将受害者的个人新闻和汇款账户等传播到海外的‘取款集团’,欺诈完成。 孙晴解体表示,很遗憾,“金主”尚未被捕,但根据所有证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物证证书、电子证据等,公诉集团认定这两个“窝点”为电信诈骗犯罪集团。 不要错过线索,从罚款电脑中发现“印度尼西亚诈骗”“413”跨境电信诈骗案的文书宗的电子证据非常重要,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来说,说明电子证据的“无污染性”,即原始真实的证据属性。 因此,检察官们咨询过有关专家。 在辨别电子证据的过程中,公安人员和检察官们在“201据点”未受处罚的电脑数据的恢复中发现了特别的“返乡预约单”。 不放过这些线索,将本案“201据点”相关欺诈分子的“印度尼西亚欺诈”犯罪记录纳入司法视野。 检察官们审查了证据,发现“201据点”的负责人及其部分成员在去肯尼亚之前在印度尼西亚进行了两次电信诈骗活动。 一次是夏天,一次是冬天,在印度尼西亚不同地方从事欺诈,涉案金额达到2300余万元。 在继续搜查的过程中,11名在印度尼西亚参与电信诈骗,回到大陆未参与肯尼亚诈骗的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锁定。 由于北京警察宣布通缉,这11名嫌疑犯相继被捕归案。 在发现“印度尼西亚诈骗”的证据后,如何明确受害者成为摆在事件人面前的重大课题。 毕竟诈骗集团每天发行的语音包很庞大,为什么在很多举报人中找到了本案的受害者? “我们用了三个因素来澄清受害者 孙晴分解说,从扣押据点的语音网关提取的“通话记录”可以表明被告人和受害者之间有通话。 犯罪组织内部的skype软件聊天记录中出现受害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按揭预定等消息时受害者的转账证明书等证据,如果受害者确实存入据点指定账户之一,表示时间合适,则表示该受害者和犯罪 据此,欺诈2900多万元的沈某、苑某等185人被公诉集团确认为受害者,最终得到法院的判决支持。 受害者的正确认定是最终审判中正确认定犯罪事实的基础,也确实维持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起诉人的“多媒体显示器”审查了85名被告人被定罪的法年7月18日至20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法院依法公诉的“413事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公开审理。 公诉集团发挥每个人控诉罪恶的主体作用,审判前制定周密的出庭计划,制定的《三纲一书》最多10万字。 通过了3次审前会议,处理了非法证据排除等手续问题,与辩护人就举证方法达成了一致。 在85名被告人中,除了亲自聘请律师外,司法机关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 法庭对诉讼案件的事实进行了调查,公诉小组从肯尼亚欺诈现场以多媒体等形式出示了从电脑中提取、恢复的skype聊天记录,“会话表”文件是从语音网关中提取的网络电话表 之后,辩护双方就辩护律师提出的犯罪集团、部分被告人的责任、量刑情节等逐一发表了意见。 检方必须利用专业化案件团队的特点,发挥控诉和说明罪恶的主体作用,明确张凯闵、林金德、张家祥等85人构成诈骗罪的事实,认定证据确凿,依法是电信诈骗犯罪集团 在最后陈述阶段,各被告人向法官、检察官、受害者每人平均表示悔改,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危害,在司法事务过程中接受法制推进教育,向受害者道歉,有些被告人表示积极赔偿。 一些台湾被告人表达了对大陆司法机关案件和审判客观公正的感情,认罪悔改。 “本案的依法调查表明了我们今后为处理此类事件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国家依法整顿和打击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的力量和决心。 ”采访结束后,孙晴说。 “检察官说”电信诈骗很多,周围有“钱”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法金融犯罪检察部副主任孙晴假公检法、熟人和银行邮件顾客服务、包括假基地发送的钓鱼网站链接的邮件、微信伪装身份、娱乐节目的当选……贫穷的电信诈骗手段 其实,近年来,各种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呈现多发、多发态势,欺诈的情况不断更新,但无法分辨、无法分辨、无法隐藏。 因为所有的诈骗都有终极目标——“钱”。 只要牢牢抓住“钱”这个关键词,就能很好地应对大部分电信诈骗的道路。 路,换句话说,也是规则。 要提高对电信诈骗的鉴赏力,首先需要明确其规律。 通过长时间的事务处理实践,我们总结了电信诈骗的公式,即“人物+信息表达工具+要求”。 其中“人物”是指不知道对方身份的电话、邮件、网络聊天的人,“信息表现工具”是指电话、邮件、网络聊天工具等,“要求”是指汇款、转账。 满足这个公式的,十有八九是电信诈骗,收到这样的邮件和电话时,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另外,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电信诈骗的“创新力”也不可小觑。 例如,与以往流传的“面对面”型诈骗不同,利用任意的显示软件和voip电话等技术实施远程非接触型诈骗犯罪并不少见。 还有一些犯罪集团分工确定,电信诈骗形成了“一贯的服务”,骗子们在诈骗产业链中各部门的职务:顾客服务、售后服务、财务人员、银行员工,甚至公检法……给你各种角色的。 披着羊皮的狼俗话说 不管诈骗怎么修改,“冒充”都是许多电信诈骗的重要环节。 犯罪者经常使用改期软件,冒充相关机构的员工打电话实施诈骗,但真伪不明确的情况下,切断电话后积极打相关机构公布的电话进行验证是“上策”和“良策”。 接自称司法机关的电话时,请记住“两件事”。 司法机关不会在电话上提供存款账户的密码等消息,也不会在电话上要求人们把钱转入所谓的“安全账户”。 路很深,但是不幸只能认识到是被骗种的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因为不仅要加强事前防止,事后的适当应对也很重要。 留下网络聊天记录、支付转账证明书、通话记录明细表等证据提交给搜查机关,向搜查机关详细叙述上当受骗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对方的电话号码和提供的收款账户,会尽快解决案件,及时停止损害。 (孙晴整理郑赫南杨永浩)(原题《北京市检二分法检察院“护送台湾犯罪嫌疑人出国审判特大电信诈骗案件”) (本文来自澎湃情报,越来越多的原始情报请下载“澎湃情报”AP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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