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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讯:公民偷拍举报领导干部获罪,专家拆析:怎样监督官员不踩红线

来源:网络转载更新时间:2021-01-14 08:12:01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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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雇佣私立侦探追踪偷拍,举报多个领导干部违反纪律的湖南益阳人吴某因非法获取公民个人新闻罪,被判处4年徒刑。 领导干部是违法违纪新闻,属于公民个人新闻吗? 为了得到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的消息,采用追踪偷拍方法是合法的吗? 公民只有如何监督领导干部的违法违规行为才能走红线? 围绕这些问题,法制日报记者开始了与专家的对话。 对话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比较行政法学研究所所长杨建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中国刑法研究所副所长黄晓亮《法制日报》记者陈磊采用跟踪偷拍手段组成了违法记者:最近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法院认为吴某等人非法获得公民的个人新闻,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吴某非法取得了公民个人新闻和财产新闻807条、通信记录和住宿新闻321条、其他公民个人新闻209条。 早在去年8月,上海人陈某就通过追踪偷拍方法,报告上海几位领导干部吃饭娱乐,遭受集体卖淫,这些领导干部丢了“乌纱帽”。 之后,偷拍者没有因此受到惩罚,接受媒体采访讲述了事件的由来,偷拍了通报的经过。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例子中,行为人为了获得领导干部的违法违规行为,采用了跟踪偷拍方法,最终被通报了领导干部落马。 杨建顺:无论目的如何,为了获得官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果采用追踪偷拍方法,就会侵犯隐私,公民的个人新闻也受到侵害。 但是,侵犯隐私和侵犯公民个人新闻不一定构成违法犯罪。。 构成违法犯罪,必须满足相应的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追踪偷拍手段被列入“非法手段”名单。 例如,刑法修正案(9)第17条第3款的规定是:“盗窃公民个人新闻或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得的,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科或单处罚款。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款” 因此,一般来说,只要新闻的获取者没有权限理解和接触新闻所有人的意志和真正意义,或者新闻的获取者没有权限理解和接触相关市民个人的新闻,或者新闻的获取手段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的公序良俗。 换言之,为了崇高的目的,如果采取追踪偷拍等非法手段,采集到的“证据”就会成为“非法手段收集到的证据”,不会作为合法比较有效的证据被采集。 简单来说,采取追踪偷拍的手段是违法的 当然,根据刑法修正案(9)的规定,通过盗窃和其他做法非法获得公民个人新闻,只有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能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法院判决此案后,社会上出现了司法机关适用“非法获得公民个人新闻罪”使偷拍者有罪,实际上限制公民用偷拍方法监督官员违规行为的声音。 也就是说,公民要想采取正常手段监督官员的违反行为,采取异常手段监督官员的违反行为,就需要明确两者的界限。 杨建顺:司法机关适用“非法获得公民个人新闻罪”使偷拍者有罪,公民用偷拍方法监督官员的违规行为,必须形成一定的规制。 现在,随着刑法修正案(9)的实施,“非法获取公民个人新闻罪”被“侵犯公民个人新闻罪”取代,意味着以偷窃或其他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新闻,是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 在构成要件论上,只有在具备“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件时,才适用这种惩罚。 因此,确定“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有助于明确两者的界限。 用合法手段监督领导干部记者:近年来,公民用偷拍等方法监督领导干部的行动越来越多。 年,一部偷拍录像结束了重庆市北耻区委原书记雷政富的政治生涯,引起了重庆官场的震动。 年5月,共青团山东省烟台市委书记王东亮收到红包录像在网上热传,两个月后,王东亮被取消了党内职务……公民监督官违法违规行为时不能踩法律红线。 杨建顺:公民如何监督官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合法的? 这个问题比较多也比较复杂 根据中国宪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权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职工提出批评和建议。 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职工的违法失业行为,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申诉、控告或告发,但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而陷入冤案。 “公民必须根据合法途径和手段获得的事实来实现宪法确立的申诉、控告和指控的权利,监督官员的违法违反行为。 这关系到证据的确凿性和充分性的问题 为了很好地确保公民这项权利的实现,必须根据公民提供的初步事实依据,全面可靠地构建后续相关调查取证业的制度、机制和程序,而不是让公民采取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黄晓亮:根据宪法的规定,公民有权监督 根据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国家职工也必须接受公民的监督。 公民有必要监督国家职工,了解国家职工的有关情况,因此公民对国家机关和职工的活动有知情权。 另外,公民监督权和知情权的实现取决于国家机关及其员工的新闻公开制度。 但是,在很多情况下,新闻公开制度很难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因此,公民有可能不告诉国家员工而收集他们的相关情况。 公民收集关于国家职工的个人新闻,法律上可能侵犯国家职工公民的个人新闻权。 但是,法律上也有阻碍公民收集行为违法性的依据:目的的合法性,即为了理解和监督相关国家的员工是否遵守责任。 收集关于手段的正当性,即不侵犯公民其他人身权利(人格尊严、个人隐私、健康、生命等)的对象的正当性,即涉嫌违法或渎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其职责和法纪的新闻。 用途的合法性、即将收集的相关国家员工的消息,提交给政纪管理和司法机关解决,不在社会上公布或传达。 简单来说,公民为了监督国家机构及其国家职工,听取和收集国家职工相关的个人新闻,是对实现自己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表现,如果有上述正当性,国家机关及其国家职工的合法权益(公民个人尼 (原题《公民偷拍多个领导干部违纪举报的被定罪专家分解公民如何不能监督官员踩红线》)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下载“澎湃信息”app,

标题:财讯:公民偷拍举报领导干部获罪,专家拆析:怎样监督官员不踩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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