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非独夫妇抢生二孩诉社会抚养费征收第一案开庭:聚焦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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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两婴”政策实施后,夫妇双方都不是独生子女,迄今为止生了第二个孩子的家庭(以下称非独生家庭)是否应该缴纳社会抚恤金? 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妇女黄艳芳选择法院判决 4月28日上午9点,全国“非独居家庭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第一案”一审在湖北监利县人民法院开庭。 审判的焦点是监利县卫计局对黄艳芳夫妇进行社会抚恤金的征收决定,适用法是否正确。 监利县卫计局的科长出庭,审判持续了约2个半小时,但没有在法庭上受到判决。 黄艳芳和丈夫都不是独生子女,去年5月生了第二个孩子,但没有受到处罚。 年1月1日,全面二子政策正式实施。 1月11日,黄艳芳收到监利县卫计局编制的《征收社会扶助费的决定书》,征收社会扶助费98700元。 一周后,黄艳芳将监利县卫计局告上法院,于1月25日立案。 原告代理律师燕文柴认为新修订的人口计生法于年1月1日生效,其中第18条规定中国公民生两个孩子,监利县卫计划局对新法生效后黄艳芳夫妇生两个孩子征收社会抚恤金的决定书 被告认为黄艳芳生第二个孩子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还没有修改,应该按照当时的法律收取社会抚恤金。 当时没有决定征收是因为对黄艳芳的超生行为“不知道”,至今仍应该根据生育行为发生时的法律进行处罚。 据公开新闻报道,1月13日,湖北省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新法实施前非法生育了两个孩子,但尚未作出解决决定的情况下,将根据发生生育行为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这意味着该省至今没有受到处罚的生育两个孩子的家人将被追缴社会抚恤金。 澎湃情报( thepaper )于年10月20日观察到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类似实例。 单独夺取两个孩子的父母刘亭、石媛每年生两个孩子,年8月18日,他们收到了黄梅县计生局的社会抚恤金征收决定,认定其生育行为是违法的。 武穴市人民法院判决黄梅县计生局败诉。 因为,根据去年3月27日修订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夫妇方面是可以申请独生子女生育的二胎。 被告根据撰改前的法律向原告刘亭、石媛征收社会扶助费的法律依据不充分。 澎湃情报迄今为止,浙江台州章荣真、李善霞夫妇是“单独”夫妇(夫妇方面是独生子女),去年7月生了第二个孩子,但当时没有受到处罚。 年7月11日,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人口计生局仍向章荣真、李善霞夫妇发行了《征收社会抚恤金的决定书》,征收其社会抚恤金13万元。 但是,在玉环县人口计生局做出征收决定之前,即年1月17日,《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被修改,其中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的第19条第1款的第1项被变更为“双方或独生子女,已生一个孩子”。 章荣真不服妻子,将玉环县人口计生局告上法庭。 这件事1,二审原告败诉了 之后原告向浙江省高院提起诉讼,年8月10日,浙江高院裁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由浙江高院进行再审,现在的再审时间还不明确。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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