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房地产税法草案已有大体框架,正向各地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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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次像房地产税那样牵引社会神经的税金。 4月11日,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在博鳌亚洲论坛上,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立足于现在,着眼于长期,兼顾税收控制和财政收入功能,逐步优化税制结构,深入推进增值税改革,构建更公平简洁的税制 今年3月以来,这是房地产税第六次正式提及,与往年的大致表现相比,今年关于房地产税的说法越来越具体。 据记者工作相关人员介绍,现在房地产税法草案有大致的框架,向各地征求意见。 在税收法定中领导税制改革,从年开始在上海、重庆两市试点征收房产税,至今将近8年了。 细心,你会发现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很少看到关于房地产税立法的官方消息。 拐点出现在今年两个会议期间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的发言人张业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房地产税法草案正在加速起草的完整性。 3月5日,在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实务报告中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切实推进房地产税立法”。 3月7日,时任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宣布,按照中央决定部署,目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从事委员会、财政部及其他有关方面正在加紧起草和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 房地产税整体构想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逐步推进”。 3月11日,在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就业报告中,决定年继续加强立法就业,执行税收法定,大致讨论制定不动产税法。 3月25日,财政部部长刘昆说,将按照“立法先行、充分认可、逐步推进”的大体,推进房地产税的立法和实施。 面对这种变化,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深受感动。 分解一个中缘,刘剑文认为与许多背景有关。 首先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 “房产税关系到社会公众的重大利益调整,关系到民众的私有财产,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实行税收法定的大体内在要求。 ”刘剑文说 其次是财税体制改革。 增加从年开始,一直持续到年大规模全面展开。 营业税过去是地方主体的税种,增值税是共享税,增值税增加完成后,试图通过调整增值税的共享比率来缓解地方财政收入的困境,这毕竟是过渡性措施,在税制层面摸索新的地方主体的税种 在这种背景下,如何确立新的地方主体税种,如何解决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成为了必须处理的问题。 最后,房地产税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问题,与重大利益调整有关,作为政府部门,出于法治政府的要求,应该应对这种担心,不应该加以掩盖。 如何理解“立法先行、充分认可、逐步推进”大致在党的十九大以后,关于房地产税立法的想法越来越明确? 关于房产税,前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书指导读本》中发表了署名文件,提出“按照《立法先行、充分认可、阶段性推进》的大体,推进房产税的立法和实施”。 “对此,刘剑文大致作了说明。 首先,立法先行 关于房产税是先改革还是先立法,有不少争论。 年,重庆和上海开始了两处征收房地产税的改革试验。 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依法治国,加快要点行业立法。 先立法后,改革的设想对此很明确。 这意味着房地产税的改革必须在法律框架下进行。 这是立法先行几年达成的广泛共识,稳定各界的期待,最大限度地收集社会全体的共识,同时将税制改革对市场经济某一水平的干涉作用降到最低 其次,充分授权 我国地域广泛,各地区差异很大,经济状况、文化背景、收入水平不同,所以必须充分授权。 当然,这个授权的前提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统一立法下,向国务院或地方授权一点操作制度。 比如税率问题,中央制定浮动税率,然后地方根据当地情况制定适用于当地的税率,可以发挥中央和地方两种积极性。 再次,分阶段实施 房产税立法征收是一项大工程,房产税是技术上比较强的税种,涉及很多问题。 例如,全国房地产新闻需要统一平台。 例如,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不动产纠纷救济制度等需要过程。 迄今为止,关于房地产税的作用,其一是调节收入。 对此,刘剑文不承认。 “房产税确实可以在短期内起到调节收入的作用,但征收房产税的首要功能是通过组织地方财政收入,高效、充分、公正地提供地方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总体来看,税收的主要作用和原始作用是组织收入,在稳定汲取收入的基础上,有可能在调节的空之间。 “税收不安”是如何征收正常现象影响亿万中国人的房产税的? 什么时候开始征收? 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怎么样? 对那些人影响最大吗? 可以说到目前为止,只谈房地产税就引起了很多“税收不安”。 “事实上,‘税收焦虑’是正常现象,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必然反映,也是民主法治时代大家关注税收问题的必然结果。 “刘剑文指出,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我国最大的变化之一是社会财富总量的大幅增加,由此带来了千家万户财富的增加。 对许多人来说,家庭财产作为不动产第一表现出来。 因此,房地产税成为焦点,难以理解。 刘剑文指出,目前对房地产税来说,不是是否征税的问题,而是如何征税的问题,如何更好地解决国家和个人利益的问题。 对于房地产税我国已经做了很多有效的工作,现在需要的是不断总结、提高和完善。 刘剑文进一步指出,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及免除范围、按面积征收还是按套数征收等问题,是下一立法应处理的重点。 如何解决不同纳税人之间的关系、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等问题是未来房地产税征收立法中的难点。 “如何影响亿万中国人的房产税专家称征收范围和标准为立法的关键”(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标题:财讯:房地产税法草案已有大体框架,正向各地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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