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多次殴打、恐吓、辱骂他人,这个恶势力犯罪团伙开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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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兰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夏某强等恶势力犯罪组织案件在兰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兰陵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贵彬等人出庭公诉。
上午九点开始审判
起诉者宣读起诉书
年以来,被告人夏某强、夏某全、夏某等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恶势力犯罪组织。 该犯罪集团在夏某强、夏某被告的完全修改集下,多次实施殴打、威胁、谩骂等滋事行为,在兰陵县苍山街道月庄村等地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被告人夏某强故意伤害别人的身体,一人重伤,一人轻伤。 与他人合作,多次实施蛮横行为、牺牲的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必须故意犯伤害罪,以牺牲罪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夏某必须全体合作与他人一起,强行行事,多次实施牺牲的犯罪行为,以牺牲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夏某与他人合作,强行行为傲慢,实施两次寻找死者的犯罪行为时,必须以寻找死者的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被告人夏某虎、夏某锋、夏某国、夏某华、夏某钢与他人合作,擅自打人,情节恶劣,必须以寻找牺牲者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调查和讨论
在审判中,起诉人详细审问各被告人,出示相关证据,播放执法录像,被告人及其识别人进行了充分的质量证明。 辩护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发表了每人的意见。
最后叙述
夏某强等8人供认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在法庭认罪,审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本案审判于同日17点结束。 这个案件涉及人数多,案件多而杂,法院会选择日期作出判决。
资料来源|兰陵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王韬郭柏松刘琼
标题:财讯:多次殴打、恐吓、辱骂他人,这个恶势力犯罪团伙开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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