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第二届“新时代检察从业论坛”在福州召开,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出席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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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解读司法案件的管理
这个世界性的问题呢?
最高检察长张军检察长
在第二届“新时期检察事业论坛”上提出
深化“案件比”的运用
以人民为中心陷入事务处理
10月21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出席了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的第二届“新时期检察实务论坛”并发表了演说。
司法案件管理是世界性的课题。 你怎么解读这个难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摸索着提出了“案件比”。 这个新概念提出后,不仅在检察系统内热烈讨论、积极实践,而且受到社会各界的热烈关注,司法界将其形象比喻为衡量司法事务质量效果的绿色“gdp”。 为什么要提出“方案-件比”? 其中包含的司法规则是什么? 如何用“案件-件比”使检察案件成为终极? 10月21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福建省福州市召开的第二届“新时期检察实务论坛”上与出席代表交流“深化《案-件比》的运用,将以人民为中心的迅速发展思想落实到检察案件中”。
为什么要提出“方案-件比”? 张军从国家管理层面解释——人民群众的诉求是检察机关奋斗的目标。 “方案-件比”不是空,而是源于时代背景的深刻分解。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第一矛盾转变,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有更高水平、更丰富的内涵诉求,不仅希望事件依法处理,而且更迅速地破案 我不仅希望权益得到维持,而且希望司法公正更好、更快地实现。 我不仅希望正义不缺席,而且希望正义不迟到。 张军表示,今年年初部署后,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执行,“案件-件比”逐渐作为司法质量效应“晴雨表”、公正司法推进器的积极作用出现。 今年1月至9月刑事检察的“事件-件比”为1.55,尽管在疫情期间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0.23件,相当于程序中的事件减少了约20.4万件。
“事件不仅不违反《文案法》,而且要考虑作为《内心法》的人民大众的心情! 在“事件-件比”的诱惑下,所有检察官在案件中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比心,改变主意,反复“三个效果”,围绕“事件”和“事件”的关系。
如何用“案件-件比”使检察案件成为终极? 张军对检察官寄予厚望——检察案件必须有边界和感情。 更好地履行使释法自觉和常态的指控说明犯罪的主导责任。 实行司法责任。 围绕这四个要求,张军专门强调了检察官在认知上的偏差问题。 “有点同志认为解释说明是软件任务,但有些法律文件只有几行字,只写适用的法条,没有证明具体的理由。 自己也不知道审判的理由,当事人怎么能接受呢? “这个‘主导’既不是权力也不是地位,而是真正的责任,是更大的压力! ”……
科学管理指标在科学上很重要。 如何使用“方案-件比”这个科学管理指标? 张军提出了四个要求——多次要求事实上的要求,防止因事件而异,简化,一刀切。 重视“方案-件比”和其他质量评价指标的综合运用。 重视与检察官业绩评价机制的密切联系。 建立业务数据观察研究的常态化机制。
要推进新时期检察事业高质量的快速发展,必须同时抓住巩固本强基的“硬实力”和信息普及的“软实力”。 张军认为,《检察日报》是检察机关普法的“主要阵地”、党的检察事业创新迅速发展的“前哨所”、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演兵场”、提高广大检察人员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的“大讲堂”,检察事业创新迅速发展,更好 各级检察机关要使用《检察日报》这个全国检察机关最重要的推进平台和舆论阵地,传达检察的好声音,弘扬法治的正能量。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柳红、洪波、黄蕾、黄茂兴、薛玉凤参加了论坛。
最高检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主持论坛,对深化“事件-件比”的运用,加强检察信息的普及提出了具体要求。 福建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霍敏出席了论坛。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代表柳红、洪波、黄蕾、黄茂兴、陈国鹰、薛玉凤参加了论坛。
最高检查相关部门负责人、各省级检察院分管院的领导、普及处处长,部分省会市、副省级市检察院分管院的领导和部分地市级、县级检察院代表参加论坛。
转自: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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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第二届“新时期检察事业论坛”在福州召开,最高检察长张军出席论坛,要求深化“事件-件比”以人民为中心致力于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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