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怀宁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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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法院公然判决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四名被告人从七年六个月到一年六个月被判处各种有期徒刑。
7月1日下午,怀宁县人民法院一起公然判决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依法判处高利旋罪、寻找死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李某生有期徒刑7年6个月。 寻找死者发生事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成有期徒刑4年2个月。 以高利转换罪、寻找受害者犯案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某亚有期徒刑2年1个月。 以高利转换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对各个被告人处以罚款,命令赔偿,追缴违法所得等。
法院经过审理,年8月5日,被告人李某生和妻子汪某玲成立了潜山县某商贸有限企业,年以来多次以个人名义提供虚假合同向银行贷款,向不特定的很多人非法吸收存款,用于个人工程投资和高利率借款, 年前后,有些贷款很难收回,所以采用了和债务人企业回家跟踪、纠缠、骚扰债务人的方法,达到了取回本金和利息的目的,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产生了比较差的社会影响。
怀宁法院经过审理,此案有确定的组织、指挥,人员相对固定,被告人李某生、李某成、程某亚骗取银行贷款,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从事高利贷,暴力、软暴力、威胁等其他手段
资料来源:怀宁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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