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湖南城步县一老汉强奸同村11岁小学生,获刑五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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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的前景(假名)是湖南邵阳城步县毛坪乡六年级学生。 1957年出生的王慈道是愿望和该村,是该县的退休教师。 澎湃情报( thepaper )于12月3日,根据父亲曾经在某国得到的()湘0529刑初87号刑事判决书,今年8月29日13点左右,王慈道希望在家强奸。 根据判决书,法院认为王慈道到达案件后,可以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轻处罚、公诉机关量刑提案、法院采用,最终判决王慈道犯了强奸罪,判处徒刑5年6个月。 退休教师王慈道因强奸该村幼女而被判刑 蒋格伟图曾在某国12月3日传达澎湃情报。 我妻子去世了。 膝下的孩子们,希望很小,今年11岁。 在一个国家,今年8月29日是晴天,他记得有事去城步县西岩町。 我希望哥哥在学校工作。 他打算带着前景去,但我希望在家看电视,所以他希望一个人在家。 当天下午5点左右,一个国家回家,想哭着在家里被王慈道强奸了。 那天晚上有一个国家打电话约王慈道回家,打电话报警,警察当晚逮捕了王慈道。 根据判决书,1957年出生的王慈道的中等专业文化于8月30日因涉嫌强奸而被警察刑事拘留。 据法院审理,王慈道曾承诺8月29日13点来某国,希望一个人在家,希望实施通奸。 法院认为:“王慈道通奸未满14岁的年轻女性,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事件后可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轻处罚、公诉机关的量刑提案,可以在本院采用。” 王慈道被告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关于民事赔偿,在一个国家,在11月20日开庭之前,法官向他和律师咨询了民事赔偿金额的需求,他们的回答是28万元,王慈道说只愿意赔偿1万元。 法官要求受害者的父亲和代理律师寻找可以支持民事赔偿的证据。 曾经有个国家说现在自己带着女儿住在县里。 “女儿拒绝回老家。 因为害怕、害羞和恐慌,即使住在县里,女儿睡觉的时候也会经常醒来。 一个国家说,11月23日从法院收到判决书后,认为判决结果太轻,于11月27日向城步县人民检察院和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提出了抗诉。 邵阳市检察院建议送回城步检察院解决 城步县人民检察院曾经回答了一个国家的“不抗诉理由证明书”。 根据《不抗诉理由证明书》,城步县检察院认为王慈道的量刑在5年6个月法定量刑幅度范围内,不存在法律的不当采用、量刑的严重畸形。 法院的判决事实很明显,审判程序合法,定性确定,量刑符合规范文件的要求,决定不予抗诉。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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