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洪湖法院公开审理刘某华等31名被告人非法采砂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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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洪湖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刘某华、刘某富、叶某勇、刘某等31名被告人涉嫌犯非法采矿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掩饰、隐蔽犯罪的案件。 这个事件是省长进行的非法采砂“财断血”事件,洪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审判员和被告人的60名亲属旁听了审判。
公诉机关,被告刘某华于2009年将刘某富和刘某等人联合为“岸业主”,与叶某勇、张某、叶某兵等人合作,调整各种关系,支付相关行政处罚罚款,为整个非法采砂提供“保护”,与采砂船、吊机船负责人钟取得联系 陈某宇、葛某国、许某保、吴某发、苏某中等负责采砂船的采砂,特别是某杨、孙某娃、李某波、秦某轩、王某等用吊机船将川砂从采砂船吊到采砂船上,销售给嘉某彪、吴某亮。
鉴于案件多而杂,议院召开审前会议,就案件程序性问题达成协议,听取双方意见的分歧。 审判以案件犯罪事实、违法事实、量刑事事实等焦点问题为中心进行调查,充分听取起诉者、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各方面的诉讼权利。 30名被告人承认法庭指控的犯罪事实,表示承认罪行并承认处罚。
这个案件限期判决。
照片文字来源:洪湖法院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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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洪湖法院公开审理刘某华等被告31人的非法采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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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财讯:洪湖法院公开审理刘某华等31名被告人非法采砂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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