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广州花都区政协原主席王雁威获刑十三年,曾伪装出逃海外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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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威资料图广东媒体羊城派新闻: 7月25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百名红通人员”、广州市花都区政协前主席王雁威受贿案件,因受贿罪判处王雁威有期徒刑13年,罚款人民币500万元。 追缴、没收违法所得的所有财产和利息,支付给国库 据法院审理,从1996年到年,被告人王雁威利用职务便利,向他人提供工程加工等方面的援助,单独或合作领取妻子、其女性等和他人财产,合计折合3571万余元。 法院认为王雁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非法领取他人财产的金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 鉴于王雁威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诚实认罪,积极归还赃物,法院随后作出了上述判决。 根据公开资料,王雁威,男,1956年9月出生,担任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政协主席,涉嫌受贿犯罪,年6月畏罪潜逃。 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编号a-10321/12- 广东省委监察厅网站去年6月报道,年6月12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集团国际盗窃跟踪业者办公室统一协调和广东省跟踪直接指挥下,广州市跟踪处理成功逮捕“百名红通人员”王雁威归案。 纪检部门评价:王雁威的归案再次证明天网的恢复、稀疏而不漏。 广东要进一步加大追逐力度,无论腐败分子跑多远,跑多远,都要坚决恢复冲绳法。 我们向外逃人员正告,知道他逃走回来了,尽早投案自首是唯一的方法 值得一提的是,7月2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的刊文《追穷寇记》介绍了成立5年以来中央追逐吃的“硬骨”。 其中介绍了王雁威逮捕的详细情况。 根据中纪委机关刊的文件,为了正确找到外逃者的藏身之处,专门署有时像福尔摩斯一样善于打破“迷魂阵”。 “百名红通人”王雁威逃跑后,曾经玩过迷阵,明修栈道,暗度陈仓。 他写了一封要求辞职出国治病的信,让朋友寄给海外的另一个朋友,然后回国,引起了已经逃离海外的幻想。 其实,本人和妻子一起开车躲在国内。 对于假象,专门署通过保持冷静,仔细整理出入境记录,认真解除海外关系等细致的工作,明确未出国,最终在国内逮捕归案。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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