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广东阳江政协原主席韦丽坤被判13年:让外甥女代持股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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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7月18日宣布,广东省阳江市政协前主席韦丽坤因涉嫌职务犯罪取得最新进展。 记者昨天获悉,韦丽坤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法院一审获悉,韦丽坤滥用职权,向国家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人民币431.8605万元,非法收受财物或要求他人,共计人民币560万元,港币73万元。 阳江市政协前主席韦丽坤 资料图中,在滥用职权方面,法院从2000年到2005年,韦丽坤在阳江市副市长、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分管阳江市科技园招商职务的便利,与他人虚构广州拜奥生物工程有限企业( 以广州拜奥企业在阳江设立分企业而闻名的向阳江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申请进入阳江市科学技术园,出让了科学技术园内45459平方米的工业用地。 法院表明阳江拜奥分企业成立时,韦丽坤投资200万元,占企业40%的股份,韦丽坤让容某代理股票。 阳江拜奥分企业成立后,其他几个股东相继退股,阳江拜奥企业的股票以容某及其丈夫的名义,即容某及其丈夫代韦丽坤持有阳江拜奥企业的所有股票。 容某的证词说,韦丽坤是她的阿姨,她不是阳江市拜奥生物工程有限企业的真正股东,而是为韦丽坤夫妇持股。 韦丽坤不方便入股,所以被告知有股票。 除了滥用自己的职权,韦丽坤也不会忘记贿赂和受贿。 韦丽坤说受贿涉及的犯罪事实总共有19件。 事件发生后,韦丽坤向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提交了违法所得520万元。 检察院指责威利坤犯犯了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以贪污嫌疑起诉。 法院一审中,起诉书谴责魏丽坤以阳江市拜奥生物工程有限企业的名义取得涉案土地采用权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的定性不正确,韦丽坤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 另外,起诉书指责韦丽坤担任阳江市政协主席期间命令他人降低阳江拜奥企业涉案土地的“工商”,补充地价滥用职权行为,国家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49065087元证据不足,不予认定。 湛江中院一审认为被告人韦丽坤犯了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款人民币500万元,数罪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款人民币500万元。 (原题《让侄女代持股开企业》) (本论文中请从澎湃信息下载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为“澎湃信息”AP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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