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关于追缴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财物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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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林军、许利东、贺峰、高磊、付永平等追缴
涉嫌告知黑社会组织成员财物。
扫荡恶专斗争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荡恶专斗争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市政府发布的《全市扫荡恶专斗争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和要求
经调查,2009年至2009年,嫌疑人李林军、许利东、贺峰、高磊、付永平用土默特右旗非法开采,牺牲,故意伤害,指控冤情,妨碍公务,非法贩运,制造爆炸物。 该组织成员分工确定,层次分明,长期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熔体右旗范围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熔体右旗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为了进一步深入以李林军、许利东、贺峰、高磊、付永平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彻底追缴该组织及其成员的相关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的《黑恶势力刑事案件》的几个问题
一、所有李林军、许利东、贺峰、高磊、付永平都需要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债务人自行支付借款项目,有还款依据时请将相关证书带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为黑清处理提供相关证据。
二、所有李林军、许利东、贺峰、高磊、付永平必须由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债权人亲自把相关证书拿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提供相关证据。
三、知道该组织违法犯罪所得可以免费接受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取得涉案财产的,用其他方法恶意取得涉案财产的第三者,必须立即支付所得财产。
四、李林军、许利东、贺峰、高磊、付永平等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近亲,如果知道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所得可以免费接受,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取得涉案财产,则不立即支付所得财产
五、以上人员必须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1日为止,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支付财物。 对不按规定支付财物有隐瞒行为的人,调查后根据隐瞒、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等法律严厉打击。
六、通报暴力团性质组织和成员财产线索时,公安机关严格保密,对提供的有价值的线索进行调查后,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鼓励举报人。
来访,来信:“5.28”项目财产处理专业班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公安局扫荡处理)邮政编码: 014030。
通报电话: 0472-110
联系方式: 15947236388 (张警官)
18047277871 (谭警官)
包头市公安局扫黑除恶
特别斗争领导小组的办公室
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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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暴力团成员追缴财物嫌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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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财讯:关于追缴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财物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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