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防暑降温费要发了!连发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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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高温气象劳动保护工作,根据《山东省高温气象劳动保护办法》等规定,最近省人社厅发表了通知要求,做好了高温气象疫病防控工作。
各用人单位要加强高温天气期间的生产组织和管理,不得违反规定让工人从事高温日,确保安全生产。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的,当天必须停止就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全天室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 11点到16点必须暂停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使用者必须采用轮流轮休等方法,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同时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工人加班。 为了加强对快递、外卖等新业态工人的高温气象劳动保护,不得强制进行危险作业。
各类公司执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公司员工防暑费标准的通知》的要求,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的员工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不按照每人每月140元的标准发放员工防暑费 每年6月、7月、8月、9月共计4个月发行,列入公司的价格费用。
公司上班,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都在发行范围内。 员工不正常上班的情况下,公司可以按实际工作日数换算发行。
使用者违反规定强迫工人在高温天气下工作的,必须坚决制止,立即停止高温作业。 依法认真调查没有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职工夏天防暑费等行为。
防暑费是这样发行的
1 .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的人:
每人每月二百元
2 .高温以外的作业人员:
每人每月140元
3.6月、7月、8月、9月共计4个月发行
高温作业保护规定
日最高温度40℃以上:
当天不得不停止就业。
37℃以上40℃以下:
全天室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 请在11点到16点停止室外露天作业。
35℃以上37℃以下:
应该轮流休息,缩短连续工作时间
(资料来源:齐鲁晚报)
标题:财讯:防暑降温费要发了!连发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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