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法官,我该撤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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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陈某来到法院向法官提出了这个问题。
解约是当事人的权利,为什么陈某要问这个问题?
据法官了解,陈某从赵某承包了工程施工,赵某还欠陈某工程款10万元,陈某催促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正安县法院告诉赵某后,赵某找到陈某,赵某约定半个月内支付陈某工程款5万元,剩下的5万元约定赵某收到自己的工程款后另行支付,赵某要求陈某向法院解约,开头的“法官,解 ”。 这个问题
法官了解案件后,知道陈某为什么担心。 陈某通过起诉赵某消耗了诉讼费用、维护申请费用、保险费2000余元。 赵某答应陈某分期付款,陈某担心赵某不会按约定履行。
法官告诉赵某,解约的效果等于没有起诉,双方自行协商的结果属于和解协议,但和解协议没有法律效力,没有强制执行力。 陈某解约后,赵某如果不服从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就要成为空头支票,陈某必须重新开始诉讼保障权益。 除了解约外,陈某可以选择与赵某协商,由法院主持调解,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赵某不按约定履行的,陈某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陈某知道和解、解约、调停的法律效果后,知道“不应该解约吗”。 最终在赵某多次工作后,双方在法院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 现在赵某按约定向陈某支付5万元工程款,剩下的部分也在过年前支付。 “调停”比“解约”累,但通过调停陈某再次起诉的指控不累,矛盾得到实质性处理,“累”也是值得的!
资料来源:正安县法院
作者:罗丽喜欢这个复印件的人还喜欢。
原标题:“法官,我应该解约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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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财讯:法官,我该撤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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