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法大在线 普法教育公益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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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为了积极落实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的“提高全民普法实务力,强化全民法治观念”的要求,考察习近平总书记中国政法大学的重要演说精神,中国政法大学和人民网发挥了双方的资源特点,面向社会联合“法大在线普法教育
这次“法大网上普法教育公益大礼堂”以“中国民法:透视多学科立场”为主题,特别邀请不同学科和研究方向的法学专家讲解民法的故事,有助于民法的解读和实施。
第六次课程是中国政法大学王涌教授发表的,主题是从商法的角度解读民法。 欢迎来到!
课程概要
中国民法编纂运用“民商合一”的模式,是具有商法品格的民法。 本课程以中国民法典五次编纂的过程为切入点,从历史和现实的双重维度说明了中国为什么采取“民商合一”的模式,从“人、物、债”三个方面解读了民法中的商法概念和规则。
主要副本
导言:民法编纂的历史
一、我国民法典编纂为什么使用民商一体化的具体例子?
二、这是一部具有商法品格的民法。
(1)从商法的角度看民法“人”(民事主体)篇
民法典采取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法人元分类标准,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建立了“商主体”的概念,但民法典没有放弃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概念。 民法典是最初的“不法者组织”的概念,指个人独资公司、合作公司等商事组织,但“不法者组织”的概念不是成功的尝试。 民法合同篇第27章设立“合作合同”意义重大,一边处理合同形态的商合作规范,一边实质上弥补了总则篇“无权利能力部”概念的空白。
(二)从商法的角度看民法“物权”篇
民法典引进了商事规则,例如至今为止物权法否定的“流动性”和“流押”制度。 民法典完善了动产担保制度,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担保工具。 而且,缺乏保证是民法的遗憾。
(三)从商法的角度看民法“合同”篇
总体来看这是商事合同篇。 总则部分的“债权转让”规则显然从以前的民事性质向商事性质过渡。 在民法具体规定的知名合同中,商事性质的合同占一定比例,如融资租赁合同、建筑承包合同、保理合同等,买卖合同中规定了所有权保存的保证形式,为商事交易提供丰富的规则供给。
三、我国是否应该制定商法典?
在课堂上,将民法典体现的商事品格用比较法分解为《德国商法典》、《美国统一商法典》等,肯定民法典的先进性,指出中国应该制定《商法典》。 未来的《商法典》是投资引擎法、反欺诈法、民营企业保护法,将提高中国社会经济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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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微信【第06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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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法大网上普法教育公益大礼堂|王涌:商法视点民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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