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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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
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审理的
一起汽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基本事件甲方企业的小型卡车与拉石材的大型卡车相撞,小型卡车甲方企业职工王某受伤住院,18天后死亡。 王某家族向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两台司机、甲方企业等就王某死亡赔偿经济损失。 照片来自网上当事人简介原告:
王某的孩子,王某的父亲,王某的母亲。
被告:
1 .高某,甲企业司机,开卡车。
2 .甲方企业、死者王某和加害者高某所属企业
3 .孙某,重型卡车司机,重型卡车车主
4 .支付某、重型卡车的原车主与孙某签订了销售车合同,但没有办理车辆通过手续。
5 .宋某与孙某的上司签订运输合同,运输的货物是孙某驾驶重型卡车的石材。 责任怎么划分? 1 .本院经审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事故、财产损失的,保险企业在汽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过失者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失的,按各自过失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失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表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失的,根据过失的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方面的赔偿责任。 汽车方面无过失的,承担10%以下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汽车以外的驾驶员和行人故意与汽车相撞造成的,汽车方面不负赔偿责任。 2 .经审理查明事实,高某是甲方企业的员工,履行职务时发生的损失由甲方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职工因执行职工任务而给别人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使用者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的员工索赔。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而损害他人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雇佣者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机构有过失的,承担相应责任。 3 .孙某作为汽车的实际全体人员和司机,这次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必须由本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第1155条
行为人因过失侵害别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的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失,其不能说明自己没有过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4 .甲方企业必须承担这次事故的第一责任,本院酌定为70%。 孙某应该承担这次事故的次要责任,本院酌定为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第1172条
两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样损害,能明确责任大小的,各负相应责任。 如果很难明确责任的大小,平均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第1179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必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饮食补助费等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劳动而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也要赔偿。 造成死亡的,葬礼费用和死亡赔偿金也要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第1183条
侵害自然一切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害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故意或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体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害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5 .三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说明支付某某、宋某某和这次交通事故损伤有过失。 由此,支付某、宋某要求承担这次事故责任,本院不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一千二百八条
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交付了汽车,但是没有进行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属于该汽车方面的责任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判决甲企业和孙某赔偿原告各损失共计93万余元。
事故发生时,双方涉案车辆没有参加汽车交通保险和商业保险,重型卡车有逾期未检查的问题,因此被告甲企业和孙某不仅承担一切赔偿,还面临其他违法处罚。 供词:胡金汐
原标题:『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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