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河北沧州一村民家中存放烟花爆竹开天雷8组,被警方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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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月12日11点,河北沧州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金岛派出所民警在日常风险调查工作中发现,祝庄子村民蒋某家保管着8组烟花爆竹开天雷。
确实是蒋某的一切,没有相关的存储资格。 派出所民警马上拘留了烟花爆竹,把蒋某口头传唤到金岛派出所接受调查后,蒋某供认非法保存了烟花爆竹。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对蒋某进行了7天的行政拘留。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发射市区烟花爆竹的通知
沧政告〔〕67号
为了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比较有效地改善我市空的气体质量,大大提高城市文明程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特别是通知如下。
一、全面销售,禁止烟花爆竹区域。 在我市京台高速、石黄高速、沧廊(京沪)高速公路的包围区域内,不得随时销售、发射烟花爆竹。
二、法纪责任。 禁止销售,在烟花爆竹区域内销售、发射烟花爆竹的,由公安、安监、城管等部门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处罚。 党员、干部违反本《告知》的规定,依法解决,且由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认真解决。
三、执行有奖通报。 广大市民必须积极通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经过一切调查,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鼓励。
本《通告》自发表之日起施行。 其他县(市)可以参照本《通告》,制定管辖区域禁止烟花爆竹的规定。
特别通知你
年11月16日
(原题《开发区公安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事件》)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标题:财讯:河北沧州一村民家中存放烟花爆竹开天雷8组,被警方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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