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韩国检方就前总统全斗焕损害死者名誉案判决提诉:量刑太轻
本篇文章657字,读完约2分钟
12月3日,韩国检察部门就前总统全斗熙损害死者名誉事件的一审判决向法院提出了抗诉。 检察方面认为8月有期徒刑的判决“太轻了”。 据联合新闻12月3日报道,11月30日,韩国光州地方法院因涉嫌破坏“光州事件”死者和遗属名誉事件,判处8月徒刑,两年徒刑。 之后,检察院不服判决,以一审量刑过轻为由提出了抗诉。 据检察院方面透露,一审法院认为全斗熙在回忆录中记载了“虚假事实”,是无罪的,属于误判。 根据新华网的资料,1980年5月18日至27日韩国学生和市民举行要求民主自由的示威时,在美国默许下,全斗熙向光州派遣军队,向示威队开枪,据官方报道,整个光州有207人死亡,122人重伤 全斗熙在去年4月出版的回忆录中,已故神父曹皮乌斯主张亲眼目睹军机枪击民众的证词,曹皮乌斯批评说,他是“亵渎神职的无耻骗子”。 据报道,全斗熙方面还没有表明要不要上诉。 现年89岁的全斗熙担任韩国第11届和12届总统( 1980年-1988年)。 1996年,他因涉嫌“军事叛乱罪”被起诉,一审被判处死刑,但后来被减刑为无期徒刑。 1997年12月,等待金大中总统的提议,全斗熙得到了时任总统的金三特赦,于1998年初获释。 全斗熙因涉嫌在年出版的回忆录中损害死者名誉,于年5月3日提起了不拘留诉讼。 据此前的报道,韩国检察院曾要求法院判处全斗熙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死者名誉损害罪的处罚标准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监禁,以及500万韩元(约人民币3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
标题:财讯:韩国检方就前总统全斗焕损害死者名誉案判决提诉:量刑太轻
地址:http://www.mnscw.cn/syxx/7162.html
免责声明:民生财经杂志网致力于提供权威、全面、专业、及时的财经资讯,的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民生财经杂志网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