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哈尔滨男子暴力强奸4岁幼女被判死刑,曾因杀人强奸两次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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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官员微信报道,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未依法进行公开审理,法庭判决刘某国奸淫幼女案件,被告人依法被判处死刑。 年12月2日上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金银墙担任审判长主持,哈尔滨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金力出庭支持公诉。 据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年8月29日晚,刘某国从周某家门口骗取4岁女童周某,夹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城乡路汇智东方悦工地西侧彩色描写推进围栏的下排水沟中。 无视周某的抵抗,使用暴力手段猥亵强奸周某,对周某的身体负三处重伤二级,其中一处是九级障碍,二处是十级障碍。 经过众议院评议、审判委员会的讨论,法庭在法庭上作出了公开判决。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刘某国使用暴力手段通奸幼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 公诉机关申诉的事实和罪名成立 刘某国曾经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被处罚两次,刑满后没有悔改。 特别是使用残忍手段淫乱的只有4岁的幼女,造成受害者3处重伤的特别严重后果,严重损害受害者幼女身心健康,主观恶性度极高,犯罪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差。 依法以强奸罪判处刘某国死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原标题:“哈尔滨4岁的幼女被邻居判处性侵犯被告人死刑”原文
标题:财讯:哈尔滨男子暴力强奸4岁幼女被判死刑,曾因杀人强奸两次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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