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恶意抢注商标何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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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彦颖人民法治
在瘟疫面前,有人抢物资,拯救生命,但也有人恶意抢商标。 “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成为“优先权的对象”。 网民钦佩“高调”的大胆。
瘟疫下的商标“掠夺战”
突然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社会和个体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雷神山”、“火神山”等与疫情对策相关的热词,成为社会全体舆论关注的焦点,在一定程度上承载着社会各界众志成城、共克时困难的精神意志和美好祝愿。
但是,认为“精明”的公司和个人嗅到了“商机”,烦恼于摩擦疫情的热度,贴上商标。
据记者整理,从去年2月到4月,国内疫情流行热经常剥夺商标,关于疫情的关键词几乎都被申请注册。
2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宣布限制“火神山”“雷神山”等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1000件以上。
3月4日、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连续两次发布驳回“火神山”、“雷神山”等商标注册申请的通知。
4月26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在该省新闻发布会上相关,在疫情期间,广东依法严厉打击恶意申请“火神山”、“雷神山”等注册商标行为,检查相关线索149条,共计36条; 36; 36; 36; 36; 关于37个申请人和18个代理机构,制定了审查处。
4月28日,上海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因涉嫌恶意抢劫辖区内企业“火神山”商标案,发行了7万元的罚单。 “钟南山”“李兰娟”等疫病专家的名字也收到了一些企业和个人的商标注册申请。
一位业界专家认为,商标注册的混淆视听已经成为“商标投资者”的惯用伎俩,实际上并不自私,不仅会引起社会公众的普遍厌恶,而且会带来比较差的社会影响。
恶意抢劫行为从来没有“断然改变”
在商业化高度发达的今天,级联热剥夺商标的市场行为确实并不新鲜。
也有戏言说“真伪茶颜悦色”“中外哈利波特”“莫言烤鸡”……这样的话从未“断更”。
但是商标不是想抢劫,恶意注册行为涉嫌违法。
年4月8日,经过8年备受瞩目的“乔丹商标大战”闭幕了。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对美国air jordan企业品牌的状告中国乔丹体育企业商标侵权案件作出终审判决,裁定、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有误,因此应该取消中国乔丹体育企业的第25类
“不管是情面上还是不帮助父母,侵犯别人的名权早就应该犯错误了。 ”“不需要为乔丹看《乔丹》鞋子不自然的样子了。 ”对于判决,很多人持支持态度。
在微博“是否购买中国乔丹”的调查中,9成网民选择了“不做”。
△“中国乔丹”变更为新商标。
一位有名的法律家认为,明星(名字)一旦被商标夺走,不仅会损害大众的名誉,还会影响社会的公共说服力。 乔丹企业知道球星迈克尔乔丹在中国有长时间、广泛的知名度,依然使用“乔丹”申请争议商标,相关公众容易误以为有争议商标的商品及其代言人、许可等特定关系
另一方面,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不以采用为目的”、“侵犯别人的在先特权”、“有可能产生不良影响”等很多情况都有可能被恶意抢劫。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高级法官陶钧发文说,恶意抢夺商标,破坏商标标识商品来源的基本功能,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和商标注册秩序,影响了公平有序的经营者环境的建立。 具体而言,这种行为损害了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形象,不利于创新推进快速发展战术的实施,商标偏离了其核心价值。
另外,恶意抢夺商标严重影响诚实经营者的正常商业运行,其他经营者不仅难以成功申请注册商标,还受到商标恶意抢夺者的投诉困扰,为应对侵权诉讼而疲惫不堪。 另一方面,为了不被剥夺自己公司的商标,很多公司不得不将相同的商标注册到多个类别,甚至全部类别,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进一步加剧了商标资源的不足。
恶意剥夺商标不合理也不合法,所以商家为什么要冒险呢? 除了对无德抢劫者进行考试提问外,申请商标的门槛低、注册价格低、监督管理不足等也是重要的原因。
以低价格获得高收益率,促使职业“炒作投标人”
随着我国商标注册程序的优化、注册周期的缩短、注册价格的下降,商标一度“爆炸”。
广东、浙江、福建等沿海地区也出现了职业“炒作”,他们注册商标只有一百元,但倒卖成功的价格是几万元,多是几十万元,甚至一百万元,有些人赚得盆满钵满。
据已经跳槽的商标抢劫者陈某介绍,他年前后投了5000元注册了一些商标,注册成功后获得了50万元的“天价收益率”。
陈某说,为了加强知识产权建设,鼓励商标注册,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降低商标注册费。 根据年10月商标局发布的通知,商标注册费标准从800元下降到600元,然后下降到300元。 这样低的应用价格激起了商户申请商标的积极性,但优惠政策也得到一点利用,商标申请泛滥。
“商标申请的门槛没有想象中的高。 商标注册申请适用“申请先行”和“录用先行”,简单来说,越早申请越有可能被批准。 陈某说,有些公司和商标抢劫者对中外热点特别敏感,如果发现马上“插手”,有些公司可以囤积几十个人气商标。
律师周崇新也认为,纵观商标抢夺行为,本质与知识产权制度设计的目的相去甚远。 由于商标注册价格的下降、注册手段的便利化、商标大幅上升的潜力,商标的抢夺、商标的囤积、高价销售,成为灰色的优势链。
另外,法律官员主张,由于非法注册商标的处罚金额不太高,威慑力不足,对商标注册相关法律的合规意识很弱,经常发生恶意、异常的注册商标行为。
另一方面,也有只重视眼前的经济好处,缺乏对自己商标的保护意识,没有专业经验的代理人给予正确的判断和提示,被剥夺商标也成为常事的公司。
恶意抢劫,小心输了官司吃亏。
“2019年,人民法院审查恶意抢注商标的案件,让恶意抢注商标的当事人输了官司,谁违法谁要付出代价? ”。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审判长林广海在国务院信息处理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针对恶意抢注商标的行为,近年来人民法院采取了许多措施,形成群拳,严格管制恶意抢注商标。
“一是通过案件审判进行限制,二是通过司法政策进行限制,三是通过价值领先进行限制”林广海说,人民法院多次重视“商标是为了采用,不是为了炒作”的价值观,恶意抢夺商标,让利 从恶意申请到恶意转让,对整个链条进行管理,对恶意抢劫没有好处。
此外,人民法院还研究进一步搞好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有关部门的新闻交流共享机制,加强恶意商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有关公司的监视,把不诚实诉讼行为人纳入征信系统,形成共同建设共治的威势
4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方面也宣布,将继续抑制商标囤积和恶意注册,大力开展“商标审查质量提高年”的行动,进一步完全审查审理标准,规范商标代理行为,推进商标审查审理质量的迅速发展。
事实上,我国法律多年来没有缓解对商标的恶意抢劫行为,相关法律体系也越来越完整。
2019年4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在限制恶意申请、囤积登记等行为和提高对商标专用侵权行为的处罚力两方面对《商标法》修改个别条款
撰改的《商标法》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新法加强了对恶意注册的打击力度,强化了商标录用义务,规定“必须驳回不以录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对恶意注册、恶意诉讼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
相关条例规定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赔偿额的计算倍数从2倍以上3倍以下提高到2倍以上5倍以下,商标侵害法定赔偿额的上限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责任:杨天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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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恶意抢夺商标是什么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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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财讯:恶意抢注商标何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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