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广州路面突然塌陷两车坠坑,调查报告指出7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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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日上午9点28分,广州市在轨道交通十一号线四支部二工区1#竖井横向通道楼梯喷涂作业区域上方的路面,即广州大街北与曹禺东西路边界出现塌陷,一辆行驶在路面上的去污车、一辆电动自行车及汽车人员坠毁。
最近,广州市紧急管理局发表了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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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性质:
调查显示,广州市天河区铁五局四企业建设轨道交通十一号线沙河站横向通道“121”坍塌事故是地下工程多、地质条件复杂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
事故的直接原因:
1 .塌陷区域1#横向通道上方的富水砂层和强风化层逐渐变厚,圆顶围岩为强风化砂砾岩,裂缝发育,部分暴露溶洞,围岩整体稳定性差,暗挖法施工时发生透水塌陷的风险高。
2 .地质勘探受沙河站地表建筑物、立体交通、地下管线、沙河地区服装批发市场及其周边人流极其密集等多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加密勘探受到限制,调查精度与地质多而杂度不一致,项目施工单位
3 .施工单位安全风险识别不足,比较施工中出现的浸水、溶洞等风险迹象,没有采取比较安全技术的预防措施,没有立即对地面采取遮蔽警戒措施。
事故间接原因:
1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的责任不定。
2 .施工公司没有采取比较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没有立即消除事故的风险。 在穿越工程中,喷气机曾经一天发生两次故障,没有安排备用设备,因此穹顶和掌子面在爆破后没有立即完成混凝土的喷射作业,没有立即形成支护。
3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者无法履行职责,项目总监长时间未被任命为空岗,只有一名临时项目总监,未根据《监理细则》的要求部署监理人员。 值班监理人员在出发当天上班到事故发生之前在项目部的办公室整理资料,没有按规定开展监理业务。 监理方没有按要求执行危险性的大部分工程旁站监理。 立即敦促施工单位执行会议决议,没有增加必要的地质勘探手段。
4 .施工单位缺乏比较有效的应急联动机制。
建议追究刑事责任人:
1 .周欢,铁五局四企业地铁十一号线沙河站项目常务副社长,主持日常业务,项目实际负责人。 没有执行增加必要地质勘探手段的会议决议,在地质状况不明的条件下,没有按照施工设计图的要求组织和执行全面地质详细调查,没有促使先进地质勘探的再采用。 不采取比较安全的技术措施,加强对圆顶围岩地质变化的风险监测和预防管理。 不催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事业,立即消除打印机频繁故障、井下通信设备故障等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 未组织制定有对比性的地下应急处理联动制度,对事故的发生直接负责。
2 .王绿斌、铁五局四企业地铁十一号线沙河站项目总工程师,安全意识淡薄,暗挖法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不足,地质状况不明的条件下,未按施工设计图要求组织全面地质详细调查。 没有重新采用先进地质勘探,盲目组织施工。 对穿越工程前期的危险苗头没有严格的技术审查,没有尽快调整施工方案。 对前期施工中渗水、溶洞的征兆不采取比较安全的技术措施,加强对圆顶围岩地质变化的风险监测和预防管理。 直接对事故的发生负责。
最近珠海各地也在进行施业。
加之汛期已经增加了风险
请务必观察相关安全
资料来源:中国紧急管理
珠海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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