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海底捞涨价究竟是法律问题还是道德问题?我们问了12348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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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过后,餐厅恢复营业,长时间屏住呼吸的小伙伴来到着迷的海底打捞,准备吃,但发现原来便宜的海底打捞在上升! 价格! 够了!
不仅仅是海底捞,不久西贝等饮食领域有名的企业品牌就暴露了涨价行为,很多顾客对“恢复性”的涨价引起了很大的争论。
“商店这次涨价是企业管理层的错误决定,中国内地商店的菜价恢复到了今年1月26日商店停业前的标准。 ”。
4月10日下午,海底打捞在官方微博上发表道歉信,“海底打捞店这次涨价是企业管理层的错误决定,伤害了海底打捞客户的好处。 我很抱歉打捞到海底。 立即开始,中国内地商店的菜价恢复到了今年1月26日商店停业前的标准。 ”。
海底打捞宣传负责人进一步说:“海底打捞将继续推进自愿业务折扣活动,推进包装、原料、运营等各个方面要求的价格优化。”
“从今天开始,所有涨价的外卖料理的价格都恢复到了去年1月26日店停业前的标准。 ”。
4月5日,据一家媒体报道,西贝公关人员在疫情期间没有涨价,最近涨价是2019年12月,新价格在年1月1日前全部出现。
但是事件很快就反转了。 4月11日早上,西贝饮食会长贾国龙在个人微博上发表声明说:“我们确实涨价了。” 之后,西贝荴面村官博转发了这篇博文,并发文说:“对不起大家。”
海底打捞涨价到底是法律问题吗
还是道德问题?
疫情后饮食领域的涨价合理吗?
12348值班律师是这样说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八条的规定,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价格和市场供求状况。 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有权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
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政府可以根据需要执行政府的指导价格或者政府的价格。
(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二)资源不足的少数商品价格
(三)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四)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五)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根据上述规定,海底捞菜可以在价格法第18条规定的范围外执行市场调节价格。 只有客户在费用前知道的涨价事实,不会侵犯客户的知情权。
海底捞作为经营者,有权根据自己的营业价格、市场供给状况调整料理的价格。
迄今为止关于海底捞的消息,受疫情影响,该企业内550家店铺从1月26日开始停止营业,到3月12日为止,该店的食堂业务逐渐恢复,整体食堂停业时间达到50余天。
今年2月,中信建投发表了研究报告。 根据停业15天的计算,据估计,因疫情造成的海底打捞年收益损失约为50.4亿美元。 另外,海底捞这次涨价的理由是,为了食材和原材料的价格上涨和疫情对策,店内的桌子和椅子的间隔在1米以上,每张桌子3人以下,其经营价格远远超过了疫情前往板上钉钉的事件。
因此,根据《价格法》的规定,在海底打捞前涨价的行为是正常的市场行为,是有合法依据的。 4月10日打捞海底发送道歉信,菜价恢复到1月26日商店停业前的标准,同样由公司自主定价。
上海匡道律师事务所朱双灵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王风清
什么样的涨价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市场主体拥有市场价格制定权,不违反《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即“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格、政府价格和法定的 也没有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关于涨价等非法价格行为的规定。
律师认为,根据《价格法》及《市场监督总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预防管理期间调查提高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经营者(从生产到零售)有以下四种行为是“提高价格”的违法行为
1 .生产防疫用品及防疫用品原材料的经营者不要立即将生产的产品投入市场,而是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警告,依然继续囤积,市场上的商品不应该被人为供应。
2 .批发环节的经营者不得将防疫用品、民生商品及时流向费用终端,即使接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警告也继续囤积,同样不得人为地要求市场商品的供给。 人为制造价格虚高,寻求更大的利益。
3、零售环节经营者除保存维持经营连续性所需库存外,不要及时对外销售相关商品,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警告,依然继续囤积的。 同样非法囤积商品,导致商品供给不足,以急速的价格上涨为目标。
4 .销售环节的经营者在销售防疫用品的过程中,没有大幅度涨价,但强制将防疫用品与该店内的其他商品组合销售,提高防疫用品价格的行为也是提高价格的行为。 比如,要求在本店买口罩,还需要买什么其他商品? 或者,买口罩要花多少钱? 否则,就不卖了。
以湖北省为例,根据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新冠关于认定和解决肺炎防控期间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从年1月22日开始,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依法价格。
1.1月22日以后到1月21日超过销售价格或服务价格的
2 .商品进货价格变化,购销差额到1月21日不一致的。
3 .销售的商品没有参照成本,购买价格差超过15%时。
上海匡道律师事务所朱双灵
既然不是违法的,海底捞为什么要道歉?
与这次海底打捞自主调整价格的行为相比,律师认为越来越多的可能性是道德或经营战略的行为。 毕竟,海底捞是市场的商业主体,其目的是追求商业利益,这是无可厚非的。 但律师认为追求利益有多种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九条也确定了规定,经营者必须改善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价格,为客户提供合理价格的商品和服务,在市场竞争中获得合法利益。
在这次疫情中,海底打捞作为餐饮公司的损失并不算什么,各级政府也发表了一系列政策,对因疫情而遭受重大损失的各类公司给予包括减税、降费及费用券发行在内的各种政策支持,支持公司从疫情中出来的经营冬天。
另一方面,因疫情受害的不仅仅是商家,个人顾客是工人,因此因二次疫情停止生产,收入减少,费用能力在某种程度上下降。
海底打捞的这次涨价行为,在顾客看来显然处于转嫁危机,通过提供细致高质量的服务对长期的公司来说,这和面向顾客的对立面一样,所以顾客对海底打捞的这次不违法的涨价行为是如此强烈的主要
律师认为,海底捞及时意识到这个水平,发表了后来的“道歉声明”,恢复了成本。
对公司来说,只有在疫情中和客户一起经济,表现出公司的社会责任感,才能赢得社会尊重,才能获得越来越多的客户,最终达到经营目的。
上海匡道律师事务所朱双灵
上海市大华律师事务所孙永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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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底打捞涨价是法律问题还是道德问题? 我们咨询了12348律师”
标题:财讯:海底捞涨价究竟是法律问题还是道德问题?我们问了12348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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