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讯:关于集体婚礼活动组织职能转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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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集体婚礼活动组织事业职能转移的一些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能若干事项的复印件
集体婚礼活动(这次活动至少有20名新人参加,预算在10万以内)的相关事项。 包括会场安排、人员组织联系、活动主持、有关议题的复印件等。
二、转移方法和期限
按照转移程序,实施公告、申请审查、公示名单等程序,选择并接收符合条件的社会主体。
三、接受主体条件和资格要求
1 .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
2 .具备一定专业水平的组织和机构(精通妇联工作的组织优先)
3 .组织完整,功能完善,运行规范,社会信用良好。
4 .策划这次活动,全程追踪,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气氛。
四、申请竞争程序
(一)报名。 从公告之日起5天内,社会主体根据公告条件向市妇女联合会提出了书面领取申请。 申请资料如下。
1 .具备接受主体资格条件的说明资料(对应第三点接受主体资格的各要求)
2 .承担职能转移事业的措施方案。
(二)审查。 成立审查组开展专业审查,审查申请资料,从中选择社会主体作为接受对象。
(三)公示。 创建接受主体后,在微信公众平台“兰溪市妇女联合会”上公布了3天。
(四)签订协议。 公示期间没有异议的,市妇女联合会与接收机构签订接收转移功能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提出取消接收资格的条件等复印件。
(五)几个事项交接。 市妇女联合会在签订协议后3天内完成一些事项的交接,并在微信公众平台“兰溪市妇女联合会”上向社会公布。
联系方式:兰溪市妇联办公室(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公司服务中心7楼)
联系电话: 0579-88886131
兰溪市妇女联盟
年十月九日
原标题:《关于集体婚礼活动组织职能转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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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财讯:关于集体婚礼活动组织职能转移的公告
地址:http://www.mnscw.cn/syxx/95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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